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CS*****(ZZJXZC-TY-*******)
项目名称: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各包预算,否则按无效处理。
项目概况: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是全县空气质量检测的“晴雨表”,当前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监测站检测仪器已老化、故障频发,导致环保局数据漏报、错报,对县城空气质量的实际情况反应不准确,影响我县在全省全市排名。更换监测站仪器是加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对我县自动检测站必须更换的重要举措。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2 | 台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2 | 台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2 | 台 |
4 | 臭氧分析仪 | 2 | 台 |
5 | PM10分析仪 | 2 | 套 |
6 | PM2.5分析仪 | 2 | 套 |
7 | 动态校准仪 | 2 | 台 |
8 | 零气发生器 | 2 | 台 |
9 | 气象仪(五参数) | 2 | 个 |
10 | 数据采集与传输 | 2 | 套 |
11 | 配套采样系统、机柜、稳压电源等辅助设施 | 2 | 套 |
12 | 手工比对监测 | 1 | 项 |
注: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1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内送货。
质保期:自所有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起2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注:纸质版响应文件仅作为项目存档使用。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晋源区集阜路1号鸿昇时代广场A座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供应商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5.请参加该项目人员自行佩戴口罩,做好新冠肺炎防护措施;进场时要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近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若因未佩戴口罩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按时解密、提交响应文件的一切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
地 址:清徐县湖东二街环兴路27号
项目联系方式:0351-*******(办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正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集阜路1号鸿昇时代广场A座6层603室
项目联系人:梁秀艳、王绍芳
项目联系方式:0351-*******(办公)
附件信息:
168.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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