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采购人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黄雯

联系电话

028-********

采购人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监督电话

028-********

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4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6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项目开标时间

2022年6月14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及“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采购品目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详情见“询价函”

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

/

/

0.5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为通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需求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选取一家专业的评估机构为待报废处置的车辆提供评估服务。

(一)服务内容

对待报废处置的车辆的市场回收价进行评估。该项评估将作为网上竞价的依据。

评估类别: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清障车、电动二轮车、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自行车。

(二)成果文件

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三)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指派至少2名评估师和2名助理人员负责相关评估工作,以确保评估工作按期完成。采购人对指派的评估人员中涉及与被评估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并由供应商重新指派符合要求的评估人员参与评估工作。

2.工作要求:供应商应指派专人收集相关评估资料。在评估工作中,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最终评估结果保密。

二、商务要求

(一)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估工作。

(二)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按照合同要求时间提交给采购人,并提交相应支付申请、发票等支付材料后,采购方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评估费用。

(三)项目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工作地点。

(四)验收方式: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注:本项目所有条款均做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单位名称

二○二二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附件1:

报价函

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支付、服务等要求,经研究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报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说明:1.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包括人工、利润、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2.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针对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承诺函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我公司作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待报废处置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司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联合体报价。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4: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附件5 :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附件6 :其它相关材料(格式不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车辆评估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