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IC卡招标公告
医保IC卡招标公告
医保IC卡询价采购通知
项目编号:HAGGZY-CGX*******
我中心受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医疗保险 IC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医疗保险 IC卡 30000张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8000元。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AT 1604不等分区的IC卡,卡片厚度不小于0.86MM,卡号、文字等光面内存印刷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AT1604不等分区芯片样卡不少于10张供需方先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实际到货检测的比对。中标人中标后须将IC卡版面设计图案的电脑稿和图案打印稿(一式四份)交采购方确认,采购方享有其版权。中标方负责派员参加本次采购卡与软件的兼容测试,如无法使用采购方拒绝付款。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如因芯片库存时间太长或其它质量原因出现坏卡或卡的使用寿命缩短(使用者人为因素除外),坏卡率超过千分之三的每超过千分之一扣减500元,坏卡两年内免费更换。如出现大批量坏卡(抽检在千分之二十以上)影响用卡单位正常工作,采购方拒绝付款。卡包装为每盒固定数量、连号,不得间断和后补,不符包装要求扣减总价的5%作为人工整理费。
为保证采购方专用IC卡的安全性和技术性一致,防止IC卡密码泄露,中标人须提供IC卡出厂的厂商代码和初始密码、分区密码等,以便进行IC卡的初始化。中标人须保证不泄露所提供的IC卡的机密,如因中标人泄密等原因造成采购方基金损失或系统运行不正常,则要承担其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货送到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仓库(五)付款方式:
所供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85%的合同价款,余款在首付款九个月后,如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全部付清。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国家IC卡注册认证、IC卡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相关芯片的技术参数和芯片商授权书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 2014年11月4日 11:00 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声明:请务必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并提请快递公司一定按时送达,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399号二楼南侧
收件人:陈凤 王珊珊
电话:****-******** ******** ********(传真)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琦
联系电话: ****-********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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