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年度武警信息化建设项目视频监控部分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年度武警信息化建设项目视频监控部分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0-30 09:34:16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年度武警信息化建设项目视频监控部分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9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 开始日期: | 2014-10-30 09:34:16 | |||
联系人: | 王先友 | 截止日期: | 2014-11-03 09:34:16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联系邮件: | wang_xian_you@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8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能提供本项目产品和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公司为本地供应商或在深圳设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供应商。外地供货商需提供本地售后服务资质证明,并随附件上传。 3、供货商送货上门,不接受快递物流送货或取货。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16路嵌入式网络录像机 | 海康威视,博世,霍尼韦尔 | 台 | 1 | 供应商 1年 | ||
高清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 | 海康威视,博世,霍尼韦尔 | 台 | 3 | 供应商 1年 | ||
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 | 海康威视,博世,霍尼韦尔 | 台 | 5 | 供应商 1年 | ||
2T监控级硬盘 | 希捷,西部数据,三星 | 台 | 5 | 供应商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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