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体系优化暨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咨询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体系优化暨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咨询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体系优化暨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咨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体系优化暨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咨询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客观要求,又是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重要任务。我省在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青海省国资委《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省属监管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 的通知》和《关于反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评估结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希望加快形成出资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省国资委领导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为稳步扎实地推进改革,按照国资委要求对省属企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改革滞后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随着“三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越来越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工程,公司运行的现有制度已经难以满足高质量的发展需要,亟需专业的咨询公司指导,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体系化成果的应用,切实发挥制度的有效激励约束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

第一、省国资委对三项制度改革验收层面

结合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中关于劳动、人事、分配的主要内容,以及青海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青海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的相关要求,完成以下内容:

(1)薪酬分配。完善健全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及工资总额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分配与考核制度,建立以经营业绩、利润总额、人均利润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基础的薪酬综合管理机制,推进落实工资总额备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指导完成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超额利润奖励办法》等办法制定,指导完善《薪酬管理办法》《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级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市场拓展激励办法》等相关制度。

(2)绩效考核。完善健全集团公司全员绩效考核及中长期激励等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探索研究集团二级公司开展中长期梳理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对具备条件开展中长期激励的子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并制定《中长期激励办法》,体现超额利润分配;指导完成集团公司《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创新考核导向作用,并引入市场退出机制,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子公司合理提高科技创新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权重,指导探索创分类考核。

(3)契约化管理。指导完成集团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兑现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定。

(4)人力资源规划。结合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规划。

第二、结合集团实际深化改革主要事项

(1)职位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职位价值评估报告、职位序列划分表、职级调整管理办法等。

(2)决策体系。人力资源决策权限划分表、人力资源分级管理办法等。

(3)薪酬体系。二级公司分层分岗薪酬策略、集团公司高管副职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二级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

(4)绩效管理。指导完善现有绩效考核系列办法,指导完成集团公司高管副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完成集团公司总部及重点二级公司相关岗位考核指标库的建立。

另外,结合上述二方面各二级公司(主要是交投公司、建工集团、交规院等)的需求通过指导或带路的方式解决,亦可根据需求进行咨询事项的拓展。

具体成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体系优化(“三项制度”改革)项目成果明细表》。

2.2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量要求:现场调研诊断、研究分析、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项目成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担至少1项央企或省属国企集团总部相关人力资源类咨询业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5年工作经验,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将采购文件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PDF版电子询比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在邮件中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电话:0971-*******

账户名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银 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00*****4912011

4.2采购文件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305室。

疫情期间若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文件的,务必于2022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108室,收件人:郑伟,收件人联系方式:0971-*******/131*****822)并注明邮寄标志、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邮寄过程中造成响应文件的丢失、损坏、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寄到文件等),确保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邮寄过程中造成一切不良后果、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网发布。

8.评审方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1-*******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

邮 编:******

联系人:郑伟

电 话:0971-*******

传 真:/

邮 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项制度改革 人力资源体系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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