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家具零部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2-NK-QC003)的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家具零部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2-NK-QC003)的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2-NK-QC003
项目名称: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企业采购
预算费率:0.3%
最高限价:0.3%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保险服务 | 1 | 项 | 1、保险周期:1年; 2、保额:8200万元; 3、险种:财产一切险 (各保险公司确定以保险行业规 定的财产一切险内容进行承保,并以财产一切险的费 率进行报价); 4、免赔额/率: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元 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取高;每次事故赔偿无限额, 但赔偿金额不超过总保险金额; 5、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提供的 保险合同中不可包含排他性条款进行拒赔,保险人依 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 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 塌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6、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 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2)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 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7、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 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响应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企业公开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或其总公司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和《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2) 响应供应商或其省级分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江西省区域内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资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电汇购买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企业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仟元整。(不接受多缴,响应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凭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新冠肺炎防控:
(1)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响应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家具零部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7-*******
邮箱:gznbnk@163.com
开 户 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许先生(采购单位):0797-*******
段永春(采购代理机构):0797-*******
标签: 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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