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候车亭制作与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公交候车亭制作与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公交候车亭制作与安装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石门县公交候车亭制作与安装服务采购;
采购内容:根据石门县澧阳路改造建设所需公交候车亭一批的制作与安装服务进行采购,包含基础、拆除、安装、恢复地面等全部工作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采购项目编号:SM2014-G-044;
委托代理编号:TRZB-14817;
3、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862790.00元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5.1.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其经营范围与本采购内容相符的生产或制造,或供货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其它经济组织;
5.1.2 投标人进行了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承诺书);
5.1.3 投标人进行了社保登记,具有良好的缴费记录(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或承诺书);
5.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2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5.2.1 制造商需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配备有专业人员和设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与方式:在2014年10月30日由投标人在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起至2014年11月5日止,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发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复印件)携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单位提供)和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社会保险登记证;④依法纳税与依法购买社保资金证明等相关资料和其它资质文件(以上资格文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贰套装订成册)至开标地点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00 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即开标)地点与投标规定:
7.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在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政务中心二楼);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递交于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不得确定该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6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于2014年11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汇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2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结算中心);
账 号:8807 1820 0098 7167 1012 。
8.3 其它要求:
8.3.1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投标人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8.3.2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中标供应商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拆分转包给他人。
11、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1.1 招标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门县楚江镇澧阳中路001号
电 话:139*****922
联系人:申部长
1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石门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四楼(石门县老干局对面)
电 话:****-*******(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郑女士
11.3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主任
电 话:****-*******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在本投标邀请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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