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关于2022年-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年-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定点采购)采购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LD-FZFCG-2022-0531

二、采购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涉两新产业园和江贺公路整治提升两个项目约150家左右企业搬迁,其中两新产业园涉及企业104家,合法土地面积1900亩亩左右、合法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左右;总评估服务费约399万。

3.本期征集供应商定点服务时限:一年。

4.在定点有效期内,采购机构可根据项目的情况在预入围单位中进行随机摇取方式择优选择3家资产评估机构的供应商。每家单位合同总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5.计费标准:

资产评估费按省政府规定标准,参加资产评估的2家按各得50%;另外1家参加复核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费按省政府规定标准的50%执行。

6.要求

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评估价格,并出具估价报告;提供评估方面的咨询;协助招标人做好评估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①根据招标人要求,按照国家规程、规范和省市有关评估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估价报告;

②根据招标人要求,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收储价格集体会审会议,做好评估情况汇报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③向招标人提供资产评估方面的咨询;

④及时向招标人提供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文件依据、数据和成果;

⑤妥善保管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得擅自向用地单位或利益相关人泄露评估结果及内容,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管理。

⑥所有评估工作必须在项目启动后1个月内完成。

三、公开征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另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资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资产估价师或评估师资格;评估员要求:1名具有资产估价师或评估师资格。

注:(1)以上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2)入围供应商必须在签合同前,按要求组建项目班子,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响应。

四、公开征集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8日下午17:00分。

2、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可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 4楼)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

五、征集流程及原则

1、征集流程

供应商提交相关报名文件,采购机构将在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报名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补正,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正的,视为放弃征集资格。最终征集结果详见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

2、征集原则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三、公开征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承诺本期资产评估项目优惠率为交易中的最低优惠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谈判,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六、无效认定条款

(1)报名文件未按照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报名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3)报名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报名供应商不具备报名资格的;

(5)《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6)经审核,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7)报名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8)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报名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存在违法以及违反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的;

(9)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的规定,报名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七、定点供应商履约监管

1.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理。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书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曝光”、暂停直至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其参加下一期《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年-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定点采购)》。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5)供应商服务质量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以上对供应商的所有处理都将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

2.分配方案

由被征迁企业自行选择,合同履行期间,由委托人成立不少于3人的考评小组,每季度末对各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暂停一个季度给被征迁企业自行选择的机会;对考核优秀的供应商,委托人将在下一考核期内优先分配项目,增加其业务量。

八、协议到期后,采购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协议续签。如开展协议续签的,根据采购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承诺文件后,对符合续约条件的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

九、采购单位适用范围

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十、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标(公开征集)的解释权均属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征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征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依照相关规定。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征集文件予以拒收。

2.供应商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报名特别规定: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供应商参与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报名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不带星号(*)的行程码及绿色的健康码,并配合代理公司做好疫情防控登记等,方可提交征集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51*****560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 4楼

邮箱:**********@qq.com

2、采购人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0-*******

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

3、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派驻江山经济开发区纪检组

联系人: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标签: 资产评估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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