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综合改善方案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公交综合改善方案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 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综合改善方案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综合改善方案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70000
项目背景
经过数十年发展,罗湖已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中心城区,具有完善的商业基础设施,建立起多层次的商业网点布局,集中了全市74%的银行机构、60%的保险机构,拥有市级商业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基地和1260余家珠宝企业,业已成为深圳市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创意基地和全国最大的黄金珠宝首饰加工基地,城市功能不断丰富并增强,“功能罗湖”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日益显现。随着罗湖国际消费中心的加快建设,区域开发密度日益提升,商务、娱乐、通勤出行需求迅速增长,在罗湖城市建设空间、道路资源紧约束背景下,亟需建设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公交系统,为罗湖产业升级和民生发展提供更高品质的公交服务。
纵观罗湖公交系统现状,公交服务水平与罗湖建设国际消费中心的发展需要不相符,特别是清水河、金光华、罗芳等局部服务薄弱片区公交等车难、乘车挤、行车慢等问题尤为突出。根据《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关于着力解决公交民生热点难点区域的建议,有必要对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现有的公交网络及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系统地提出公交综合改善方案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以改善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三个片区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投标人资质要求
固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9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新增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 ********1118 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综合改善方案 1.0 项 27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对现状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在公交线网及公交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提出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改善的优化方案,根据优化方案实施后,使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的公交服务水平极大改善,满足市民公交出行乘车需求。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深圳市公共交通“十二五”规划》;
(2)《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
(3)《深圳市公共交通总体规划(2005-2020年)》;
(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5-2011年)》;
(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JJ/T15-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B99-104)》;
(8)《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
(9)《深圳市中途停靠站设置规范SZDB/Z12-2008》;
(10)《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收集整理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相关问题、投诉及相关规划背景资料,并调研掌握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运营服务及客流需求情况;
2)梳理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范围内公交服务薄弱区域,识别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上述问题的成因进行剖析;
3)总结前期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改善经验,根据既有改善条件,提出公交服务薄弱区域公交改善目标、思路与策略;
4)制定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服务近期改善方案,主要包括线路优化调整方案;公交场站、停靠站等设施改善方案;运力优化配置方案;公交导乘标识等方案。
(2)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深圳公交行业发展及其它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6)研究成果方案具有较强的实施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商务需求
(一)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深圳市清水河片区(清水河街道)、金光华片区(人民南路、深南东路、春风路、东门南路围合区域)、罗芳片区(罗沙路、罗芳路、深圳界线所围合的区域)。
研究年限为:2014年。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规划咨询、规划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报价可参考《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的通知》(深交〔2012〕49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6年修订本)》制定;
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3.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7万元,超出此金额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 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 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4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4个月内结合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改善方案,形成专家评审成果,并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 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4 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规划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5 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6 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规划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规划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规划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五)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达到甲方验收标准,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成果有较强的可实时性。提交的成果包括:
1.《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综合改善方案》报告及图集;
2.纸质文本8套,电子版光盘2套。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5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5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4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前为本项目配备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交通运输规划或路桥类高级职称(含副高)、博士学位;
(2)主持过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包括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等)规划或研究项目不少于5项;
(3)主持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片区公交综合改善类项目不少于2项;
(4)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
(一)以上第(1)项必须提供承诺,同时(2)-(4)项必须至少承诺一项,否则本大项直接计0分。(二)满足(一)的前提下,承诺完全满足(2)-(4)项要求得100%分数,承诺满足其中2项得60%分数,承诺满足其中1项得30%分数,未提供承诺不得分。投标人在提供承诺时要特别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前必须已经为本项目配备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及聘用合同(均为原件)供采购人验证,否则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6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前为本项目配备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团队成员:
(1)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
(2)至少有2人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规划专业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3)至少有4人具有交通运输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至少有2人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片区公交综合改善类项目经验;
(5)至少有2人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公交线网优化类项目经验;
(6)至少有2人获得过国家级奖项。
(一)以上第(1)-(2)项必须提供承诺,同时(3)-(6)项必须至少承诺一项,否则本大项直接计0分。(二)满足(一)的前提下,承诺完全满足(3)-(6)项要求得100%分数,承诺满足其中3项得70%分数,承诺满足其中2项得40%分数,承诺满足其中1项得10%分数,未提供承诺不得分。投标人在提供承诺时要特别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前必须已经为本项目配备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团队成员,并提供职称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及聘用合同(均为原件)供采购人验证,否则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3 综合实力部分 1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2 专家打分 (1)具备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0%分数;
(2)不具备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专家打分 (1)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常规公交领域规划或研究项目业绩的,每项得10%分数,本项最高得40%分数。
(2)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片区公交改善类项目业绩的,每项得10%分数,本项最高得40%分数。
(3)上述(1)-(2)项业绩全部为深圳市的,另加20%分数。
注:以上3项累计计分,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算得分。项目开展时间必须在5年以内(即2009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业绩证明资料,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业绩,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荣誉)情况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近5年来(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交通规划或研究类项目获奖情况:
(1)国家级奖项每个得30%分数,省级奖项每个得15%分数,本项最高得90%分数;
(2)国家级或省级奖项的项目为深圳市的,每项另加5%分数,本项最高得10%分数。
注:
国家级奖项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奖项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或相应区域的行业协会(学会)。
以上2项累计计分,得分不超过100%分数,且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项得分。要求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投标人纳税(营业收入、财务)情况 2 专家打分 投标人2013年纳税情况:
(1)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得100%分数;
(2)满150万但不足300万元人民币的,得50%分数;
(3)不足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0%分数。
注:须提供2013年度税务机关出具的税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税务机关公章)或者电子报税付款通知(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委托银行扣款的专用章)。
5 投标人规模(员工人数)情况 1 专家打分 投标人2013年在职员工数量情况:
(1)不小于100人的,得100%分数;
(2)满50人但不足100人的,得50%分数;
(3)不足50人的,得10%分数。
注: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缴交收据复印件,以收据上缴交养老保险的人数为准。原件备查。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4 专家打分 投标人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在公共交通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情况: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为3项及以上的,得100%分数;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为2项的,得50%分数;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为1项的,得10%分数;
(4)无自主知识产权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知识产权证明。
4 服务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点(场地) 2 专家打分 (1)注册地在深圳的,得100%分数;
(2)注册地在深圳市外,但在深圳有分公司的,得50%分数;
(3)注册地在深圳市外,且在深圳无分公司的,得10%分数。
2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专家打分 后续服务承诺是否全面、周到,保证措施是否具体、合理可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承诺能够提供至少1名项目技术人员常驻甲方、售后服务不少于1年的,得50%分数。
(2)其他后续服务承诺全面、周到,保证措施具体、合理可行,评价为优,可得50%分数;具有售后服务计划,措施较为合理可行,评价为良,可得20%分数;具有售后服务计划,评价为中得1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以上2项累计计分。
5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其他
公开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申报事项一览表
序号 需明确事项名称 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 非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
填写内容 备注 填写内容 备注
1 是否派代表参加评审 否 填写“是”或“否” 不需填写
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填写“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 填写“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或“最低价法”
3 定标方法 不需填写 填写“自定法”、“抽签法”或“竞价法”
填写说明:
1.该表格为采购人申报时填报的材料,请将该表格放在需求书的首页首行,或作为独立文档与其他申报资料一并上传申报;
2.采购人只能填写“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或“非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栏目,不得同时填写两栏目;
3.属于国际招标的项目,不填写此表格;
4.如上述表格填写不全或不按表格要求填写,将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对表格填写不合要求的,申报审核将不予通过,退回采购人重新申报。
附件
清水河片区、金光华片区、罗芳片区公交综合改善方案课题招标需求申报书(2014-9-9).doc
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 质疑标题 质疑内容 质疑单位 质疑人 质疑附件 质疑日期 标题 内容 单位 采购人 附件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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