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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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殡葬管理处柴油发电机组询价采购公告

受采购单位鸡西市殡葬管理处的委托,根据“鸡财采计(2014)字962号”《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对其所需的柴油发电机组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JXCGZB2014-XXK87

二、采购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台,预算14万元人民币,详见附件10-《采购需求一览表》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时,成交候选人提供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签约价款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签约价款5%,质量保期满一年并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六、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下午 16时前(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①电子邮箱报价:请报价供应商将报价文件扫描成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xcgzb@139.com

②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202信息科。

3、报价请注明所报品牌型号,是否是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近一期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名录上可以查到的产品,如果是,请打印网页文件)。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成交。

八、成交原则:供应商一次报出密封不可更改的价格,由询价小组会同采购单位从三家以上审查合格的有效报价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和《报价明细表》;

2、产品详细介绍,包括所投产品的资料或彩页、生产工艺等;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全新产品和正品保证,厂家规定的免费质量保证。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殡葬管理处

联系人:张立鹏

联系电话:139*****495

集中采购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467-*******

邮编:158100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目录:

1、鸡西市政府采购询价(报价)单;

2、产品技术偏离表;

3、商务偏离表;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报价说明书;

6、各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书、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7、评审办法;

8、合同样本;

9、采购需求。

注:附件1、2、3、4、5、6为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应含有的内容,否则将影响评审。

附件1: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单

( 项目编号:JXCGZB2014-XXK87)

报价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供应商报价

柴油发电机组

1台


包括: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供应商说明: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报价产品技术偏离表

设备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报价文件中的产品的技术参数
符合/正/负、偏离

1.正常使用条件:
海拔不超过1000m。

环境温度+40°C~-15°C。

空气相对湿度在+40℃不超过50%、在20℃时不超过90%。

电压波动-5%~+5%。



2.电气技术要求
2.1 功率:400KW

2.2 额定电压: 负载电压380/220VAC

2.3 额定频率: 50HZ

2.4 机组在95%~110%额定电压时的电压和频率的调整率、波动率不超过下列指标:

2.4.1电压

稳态调整率: ≤±1%

瞬态调整率: ≤±10%

瞬态稳定时间: 5s

波动畸变: 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时,线电压波形正弦畸变率≤2%

波动率: ≤0.5%

2.4.2频率

稳态调整率(机组从空载至满载)应同步

稳态波动率: ≤±1%

2.5功率因数: 0.8滞后

2.6冷却方式: 水冷

2.7额定转速: 1500转/min

2.8启动方式: 24VDC手动(电启动)、自动(电启动)



3.环境污染


3.1机组应采取良好的减震措施, 有配套减震垫

3.2机组不得有漏油、漏气、漏水



4.机组的启动和停机
4.1机组起动电源和控制电源共用充足容量的24V铅酸电池.要求提供免维护蓄电池。

4.2 机组可以手动启动也可以自动启动, 手动启动时仍然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

4.3 机组应显示发动机及发电机运行状态, 包括电流、电压、发动机运行小时数、机油油压、转数等。

4.4 控制系统应提供完善的发电机、发动机故障保护。

发电机电压超压或欠压、机油压力低、发动机超速、启动失败(三次启动不成功)系统过载、负载短路、发动机水温高、发动机缺水

4.5 自动启动功能: 当自动转换开关检测到市电停电(或缺相)、市电电压(单相或三相)超过额定电压的+15%或–20%(可调)后向发电机组输出启动信号机组接到此信号后将自动启动(延时0-30秒可调),可连续三次循环启动。



5.发动机功率
发动机最大功率不小于450kw ,发电机为额定400kw,为全铜电机。



6.发电机的要求 :
6.1数字式电压调节器

6.2额定输出电压380/220V正弦波, 50HZ, 额定转速1500转/分

6.3发电机应为无刷全铜发电机

6.4发电机定、转子及励磁绝缘等级均为H级



7.设备安装
免费送货并负责卸货、安装、调试等一切与柴油发电机组有关联的安装工程(土建和电力电缆除外),具备使用条件达到使用标准。



8.机组供货范围:
柴油发电机组至少包括:柴油机、发电机、公共底座、机带风扇水箱、24V 起动马达、机带充电机、蓄电池、电池接线 。燃油滤清、机油滤清、空气滤清、燃油油箱、机油泵、循环冷却水泵、自动启动控制系统、排气消音管。



9、售后服务
9.1 提供24小时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要求供货单位在哈尔滨有机器库房以备考查,提供至少一份黑龙江范围200kw以上含200kw业绩原件,提供虚假文件将导致废标。

9.2 供货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设备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及培训。


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附件3: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正、负、符合)
负偏离说明原因

1
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签约价格5%



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报价人(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与招标文件有无偏差,均应填写此表。

附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5:报价说明书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详细介绍、产品来源渠道、技术说明、商务说明、售后服务说明、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工作等。

附件6:   各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附件7:           评审办法

1、询价小组: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组建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对符合资质投标人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审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在比较报价的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产品及安装的质量须达到或高于询价文件所要求的标准;

(2)售后服务、付款方式;

(3)交货时间;

(4)经营信誉、资格等级。

3、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即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报价文件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2)报价较低;

(3)配置和质量较高;

(4)有执行合同能力;

(5)提供优质服务(售前、售中、售后)。

5、评标过程和内容保密

(1)评标开始之后,直到授予中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方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采购方的任何“幕后”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8:合同样本

《鸡西市政府采购合同》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鸡西市殡葬管理处 采购计划号 鸡财采计2014字962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标编号 JXCGZB2014-XXK87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及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1








2








3








4








5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无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签约价款95%。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0%比例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验收合格后甲方预留合同签约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并无任何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45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询价文件;2、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国库集中收付局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由政府采购招投标核对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采购招投标中心核对(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附件9:采购需求一览表

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柴油发电机组
额定功率:400KW, HC400GF

1

此柴油发电机组报价包括机组设备费用、安装费用(含税)。要求报价单位必须为省政府采购中心入网并合格的单位,具备自己发电机的生产能力,否则报价将视为无效。

由发电机组生产厂出具合格证,及有关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

技术要求

1.正常使用条件:

海拔不超过1000m。

环境温度+40°C~-15°C。

空气相对湿度在+40℃不超过50%、在20℃时不超过90%。

电压波动-5%~+5%。

2.电气技术要求

2.1 功率:400KW

2.2 额定电压: 负载电压380/220VAC

2.3 额定频率: 50HZ

2.4 机组在95%~110%额定电压时的电压和频率的调整率、波动率不超过下列指标:

2.4.1电压

稳态调整率: ≤±1%

瞬态调整率: ≤±10%

瞬态稳定时间: 5s

波动畸变: 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时,线电压波形正弦畸变率≤2%

波动率: ≤0.5%

2.4.2频率

稳态调整率(机组从空载至满载)应同步

稳态波动率: ≤±1%

2.5功率因数: 0.8滞后

2.6冷却方式: 水冷

2.7额定转速: 1500转/min

2.8启动方式: 24VDC手动(电启动)、自动(电启动)

3.环境污染

3.1机组应采取良好的减震措施, 有配套减震垫

3.2机组不得有漏油、漏气、漏水

4.机组的启动和停机

4.1机组起动电源和控制电源共用充足容量的24V铅酸电池.要求提供免维护蓄电池。

4.2 机组可以手动启动也可以自动启动, 手动启动时仍然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

4.3 机组应显示发动机及发电机运行状态, 包括电流、电压、发动机运行小时数、机油油压、转数等。

4.4 控制系统应提供完善的发电机、发动机故障保护。

发电机电压超压或欠压、机油压力低、发动机超速、启动失败(三次启动不成功)系统过载、负载短路、发动机水温高、发动机缺水

4.5 自动启动功能: 当自动转换开关检测到市电停电(或缺相)、市电电压(单相或三相)超过额定电压的+15%或–20%(可调)后向发电机组输出启动信号机组接到此信号后将自动启动(延时0-30秒可调),可连续三次循环启动。

5.发动机最大功率不小于450kw ,发电机为额定400kw,为全铜电机。

6.发电机的要求 :

6.1数字式电压调节器

6.2额定输出电压380/220V正弦波, 50HZ, 额定转速1500转/分

6.3发电机应为无刷全铜发电机

6.4发电机定、转子及励磁绝缘等级均为H级

7.设备安装

免费送货并负责卸货、安装、调试等一切与柴油发电机组有关联的安装工程(土建和电力电缆除外),具备使用条件达到使用标准。

8.机组供货范围:
柴油发电机组至少包括:柴油机、发电机、公共底座、机带风扇水箱、24V 起动马达、机带充电机、蓄电池、电池接线 。燃油滤清、机油滤清、空气滤清、燃油油箱、机油泵、循环冷却水泵、自动启动控制系统、排气消音管 .

9、售后服务

9.1 提供24小时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要求供货单位在哈尔滨有机器库房以备考查,提供至少一份黑龙江范围200kw以上含200kw业绩原件,提供虚假文件将导致废标。

9.2 供货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设备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及培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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