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区试车坪照明提升项目二次公告询价采购公告
飞行区试车坪照明提升项目二次公告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飞行区试车坪照明提升项目二次公告 | ||
项目编号: | 221EE******* | ||
项目地址: | 深圳机场飞行区 | ||
项目概况: | 69机位因E类飞机导流墙建设,拆除高杆灯拆导致试车坪位置夜间照明亮度不足,拟在南航机库屋顶增设照明投射灯,往试机坪区域照明投射,以满足该区域夜间照明要求。根据《民用机场机坪泛光照明技术要求》MHT 6108—2014 规范,试车坪区域照明标准值应不低于20LX(勒克斯),需在南航机库屋顶增设投射灯,确保试车坪、机坪区域(含服务车道)照度满足标准。 | ||
公告名称: | 飞行区试车坪照明提升项目二次公告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及安装 | ||
招标/采购范围: | 报名人需用灯具须是深圳机场飞行区站坪高杆灯LED灯具品牌库(天下知光、长春希达、佛山电气、佑昌电器、中尚能源)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 ||
资格条件: | 1.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公司注册5年(含)以上)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2.报名人需用灯具须是深圳机场飞行区站坪高杆灯LED灯具品牌库(天下知光、长春希达、佛山电气、佑昌电器、中尚能源)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照明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3.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一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合同服务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单个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20万元及以上;(3)有效业绩合同内容:机场飞行区高杆灯灯具供货或维保维修类的;(4)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须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服务期、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的,可以提供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报名人应根据现场运行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灯具选型、灯具数量、灯具安装位置与方向、区域内照度模拟方案、安装实施方案等内容。5.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CQC质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挂靠。 | ||
联系人: | 曹建山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