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利用钢材(车轮公司)销售招标公告

可利用钢材(车轮公司)销售招标公告

马钢拟对物资公司可利用钢材(车轮公司)进行公开销售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ZS********

2、项目名称:物资公司可利用钢材(车轮公司)销售招标

3、销售单位:马钢物资公司

4、招标销售货物的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招标数量(吨)

交(提)货地点

交(提)货时段

可利用钢材

约70

车轮公司(分两处存放)

2014年11月7 日—2014年11月11日

4.1物料描述:该物料大部分为各种规格大小的圆钢,直径从20mm到200mm不等,其中有10吨左右材质为3Cr13,具体材质请投标人自行现场确定。

4.2合同期内销售质量、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4.3结算以马钢计量数据为依据。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要求:请持以下资料到马钢招标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1.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

6.1.3从网站上打印的《招标公告》页面(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名)。

6.2获取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1:00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6.3获取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马钢招标中心213室(原马钢档案馆)。

6.4业务联系:范先生 ****-******* 传真 ****-*******

6.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可现金购买,亦可汇款至下方工本费账户:


工本费账户

收款单位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科

开户银行

马鞍山市中国银行马钢支行

银行帐号

179*****5625

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工本费”字样及招标编号

7、现场踏勘:

7.1踏勘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其他时间不接受现场踏勘。

7.2踏勘联系:车轮公司 吕先生:139*****128

物资公司回收站 吴先生:159*****516

7.3投标人持招标文件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提货地点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前,务必与踏勘联系人预约。

8、投标:

8.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下方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马鞍山马钢支行

银行帐号

187*****2718

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及招标编号

8.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下午14:00。

8.3投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马钢招标中心213室(原马钢档案馆)。

8.4投标联系:范先生 0555—2885530。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投标。

马钢招标中心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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