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超市经营权招标公告
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超市经营权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对市直学校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消除校园超市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师生的消费权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金华市教育局就金华市直学校超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经营企业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发布平台:金华教育网)
一、招标项目名称: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JHJYCG*******(FZC)
三、采购内容及片区划分:
配送对象 | 学校名称 | 学生数 | 2020年营业额(万元) | 片区管理组长 | 备注 |
片区一 |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金华市外国语学校(2年)、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金华市成功学校 | 7440 | 1030 | 金华一中、金华市外国语学校 | 金华市外国语学校经营期限为2022年7月21日-2024年8月31日,其余为3年。 |
片区二 | 艾青中学、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金华市第六中学、金华市女子中学(2年) | 6353 | 994 | 艾青中学、金华市汤溪中学 | 金华市女子中学经营期限为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其余为3年。 |
片区三 | 金华广播电视大学、金华市第八中学、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 | 9550 | 964 | 金华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式)、金华八中 | 均为3年,电大为开放式。 |
(投标人可联系学校实地查看场地设置情况)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条件
①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超市企业(含大型连锁超市分支机构和直营连锁超市)。
②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和完善的设备设施并具备货物独立配送能力,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制度并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义务。
③近2年(2019年8月1日以来)在市场监管部门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五、领取标书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18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报名和领取标书。届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陈述原因,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将按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七、技术答疑: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于2021年8月18日11:00之前以书面方式提交至招标方。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前递交至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逾期不受理。
九、开标地点: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联系方式:
2. 采购人:金华市教育局
业务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579-********
3.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
业务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9-********
质疑受理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79-*******
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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