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采购方案
毕节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采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毕节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采购基本内容
(一)公开采购内容:毕节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公开采购金额:每年不高于4万元(¥*****.00)
(三)公开采购数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该律师事务所至少委派1名专业人员为毕节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法律顾问基本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8年,且有不低于5年的相应政府事务服务经验;
2.所内拥有专(兼)职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
3.在毕节市区范围内有常驻办公地点;
4.符合毕节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委派人员要求
1.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5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和5年及以上政府部门从事法制工作的经验;
3.能够为我局提供一个合同周期的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1.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纠纷进行咨询、解答、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协助草拟、修订、审查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法律事务文本、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
3.接受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就重大事项或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预测,出具法律意见书。
5.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
6.参与甲方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并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7.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仲裁及非诉讼事务的代理人。
8.参与“法治毕节”创建相关工作。
9.每年到指定地点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2期,重点讲解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方面的法律知识,每次讲解时间不低于2.5小时。
10.每月参加1次法律顾问工作例会。
11.依法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法律顾问应当勤勉、尽责地为毕节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法律服务。
2.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有特殊要求的,法律顾问应当按照毕节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时限完成委托事项。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流程:
1.日常工作法律服务,由受委派人员代表律师事务所直接处理,出具法律意见;
2.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团队介入,提供专业意见,出具法律文书,执业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复杂性强、跨度大的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按我局要求,并委派主力律师团队配合服务,该类服务的费用可按市场行情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另行商讨;
(四)工作考核
因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到位,导致出现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或有其他严重影响的,不予支付尾数。
(五)委派人员
如毕节市应急管理局认为律师事务所委派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重新委派同等或更优资质的人员。如果替换后的人员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在5个工作日内继续更换人员外,我局将根据更换的频次,每次更换完毕后扣除尾款不少于5%的费用。
四、采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采购程序
凡愿意参与竞争报价的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12:00前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081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报价单》参与报价,并将《报价单》密封交到市应急局机关党办(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西0813室),时间截止6月10日17:00,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二)报名材料(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与行政机关项目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律师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4.为毕节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服务的方案;
5.律师事务所简介。
五、选用标准
低价中标。
六、签订合同
采购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单位应及时与毕节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对接,委派人员到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工作,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黄颖,陈秀蓉,联系电话:0857-*******,0857—*******。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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