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07 08: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FC*********

项目名称: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升级改造1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快递物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乡镇级电商(物流)服务站21个、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超过60%。完成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快递、商贸物流进一步提速降费;建设至少1个区域公共品牌,开展企业品牌孵化和统一营销工作;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面向各类人群多层次完成电商培训4000人次以上。推进“数字乡村”战略,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农村的融合,为国家乡村振兴、网络强国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期为5年,2年建设期,3年培育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2022年6月2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报名材料”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指定邮箱后致电187*****991,方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商务局

地 址:丹东市凤城市利民街16号

联系方式:151*****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联系方式:187*****991

邮箱地址:**********@qq.com">**********@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六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3*****000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守志

电 话:187*****991

标签: 综合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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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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