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实施《利用屯昌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基层村情宣传工作方案》项目技术单位的公告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实施《利用屯昌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基层村情宣传工作方案》项目技术单位的公告
各技术服务单位:
为使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清楚掌握本村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2〕387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选定一家技术服务单位实施《利用屯昌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基层村情宣传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实施《利用屯昌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基层村情宣传工作方案》项目。
二、工作内容、工期、技术服务费、付款方式。
1.制作国土“三调”主要成果宣传手册,印刷1.2万册,并分发给各相关单位、各镇、各行政村。
2.制作108个行政村委会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印制及安装在各行政村委会宣传栏进行公告。
3.制作宣传横幅200条,印制及安装在各镇、各行政村范围内。
4.组织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举办“三调成果相关知识培训会”、“利用国土调查云系统培训会”。
5.工期为签订合同后四十日内完成,技术服务费用报价不高于******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作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技术服务价款。
三、委托单位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由选聘人与选中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合同。
五、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精通地图编制,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的技术服务公司。
2.省外企业须在海南省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提供后续服务。近三年未被相关政府部门不良通报等。
六、报名材料
1.报价函原件(密封)。
2.测绘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测绘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委托报告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4.单位简介。
5.提供近公司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
6.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海南省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资料(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内受理),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选聘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0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200)。
特此公告。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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