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加建方案的公示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加建方案的公示
我局收到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办理位于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产业园内的厂区加建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申请建设项目规划情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府国用(2011)第******号用地位于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产业园内,用地面积*****.56㎡,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石湾地字第**********-0113号。
项目总平面方案于2018年1月18日经原县住建局联审小组201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总平面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56㎡,建筑占地面积3392.12㎡,计容建筑面积5059.73㎡(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896.68㎡、合成车间建筑面积1897.59㎡、复液配车间506.7㎡、乙类仓库建筑面积163.17㎡、锅炉间建筑面积279.9㎡、宿舍楼建筑面积1301.5㎡、值班室建筑面积14.19㎡),建筑系数27.52%,容积率0.41,绿地率17.3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6.24%(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43.73%)。厂房消防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
现建设单位拟取消原1个50m3液萘半地下储罐、1个50m3蒽油半地下储罐,改建为2个50立方米液萘埋地储罐,并增加2个50立方米90%丙烯酸埋地储罐、2个70立方米甲醛埋地储罐。
加建后,总平面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变。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2)*******
附件:
3、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加建方案的公示.pdf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7日
标签: 区加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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