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三个课堂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各乡镇中小学三个课堂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塔什库尔干县各乡镇中小学三个课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TX(GK)2022-002号

项目名称:2022年塔什库尔干县各乡镇中小学三个课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

最高限价(元):******.3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塔什库尔干县各乡镇中小学三个课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工程(含执行招投标法的工程)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对超出公开招标数额的预留比例提高至40%,其中小微企业60%。各师财政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自6月1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和采购文件要严格执行预留份额、价格优惠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采购计划,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特此提前通知,具体细化文件近期印发。 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记录;
(5)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屏(加盖公章);
(7)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原件(需与上级平台无缝对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7)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开标验资时须全部单独提供,缺一项资料不得进入下一个招标环节;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1-7)资格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zcygov.cn

方式:政采云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塔县办事处(西域大道湘江宾馆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0:30

开标地点:喀什市塔县办事处(西域大道湘江宾馆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塔什库尔干县教科局

联系方式:139*****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个课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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