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路南延工程、老淠河过河通道、六安市安丰北路桥、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安丰北路(许继慎路-衡山路)道路工程、金安路共7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长安路南延工程、老淠河过河通道、六安市安丰北路桥、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安丰北路(许继慎路-衡山路)道路工程、金安路共7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发包公告

受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长安路南延工程、老淠河过河通道、六安市安丰北路桥、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安丰北路(许继慎路-衡山路)道路工程、金安路共7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发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AHWS-********

二、项目名称:长安路南延工程、老淠河过河通道、六安市安丰北路桥、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安丰北路(许继慎路-衡山路)道路工程、金安路共7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项目概况及规模:

完成对长安路南延工程、老淠河过河通道、六安市安丰北路桥、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安丰北路(许继慎路-衡山路)道路工程、金安路共7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过程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核(其中长安路南延工程和老淠河过河通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不在本次发包范围内)。

八、服务周期:须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监测及验收备案工作随项目进度开展,满足项目总体需求(各项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九、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中包含水土方案编制、监测、验收营业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须至少承担过1个完整包含水保编制、监测及验收备案的项目业绩,询价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服务合同原件、完工证明材料(水土保持验收备案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实施内容的,可补充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信誉要求:截至发包之日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无被县级(含)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记录(注:供应商须针对上述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十、发包范围:长安路南延工程、老淠河过河通道、六安市安丰北路桥、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安丰北路(许继慎路-衡山路)道路工程、金安路共7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过程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核(其中长安路南延工程和老淠河过河通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不在本次发包范围内)。

十一、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发包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etrading.cn/bszn/notice.html)。

(3)平台咨询电话:**********-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十二、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2年6月10日15时00分

2、发包地点: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顶楼会议室

十三、其他: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询价会议。

2、关于本项目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遵循的相关事项的说明

(1)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由登记人员进行查验,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都必须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磋商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3)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4)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

十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64-*******

代理机构:安徽皖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大厦14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500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皖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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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道路工程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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