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寨风景区停车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堂寨风景区停车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天堂寨风景区发展公司的委托,对金寨县天堂寨风景区停车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寨县天堂寨风景区停车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2、项目地点:六安市金寨县天堂寨风景区。
3、项目规模:天堂寨风景区停车场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停车场生态停车位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范围
金寨县天堂寨风景区停车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2011年10月01日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具有单体工程3万㎡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内(2011年10月01日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具有单体工程3万㎡及以上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7.投标企业近三年(2011年10月01日以后)未发生过任何违纪方面的不良行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03日(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高速出口旁边)9楼901室)报名。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法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10月1日至今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无在建工程、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资料;无违法行为被主管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且仍在禁止或限制期限内情况的证明资料。(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有效期为:在公告发出后出具的证明资料)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1年10月0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具有单体工程3万㎡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1年10月01日以后,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具有单体工程3万㎡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且承诺确保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按招标人要求到任本招标项目、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承诺函。无重大原因且未经招标人批准,投标报名至施工全过程,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变更。
8、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1年10月01日以后)未发生过任何违纪方面的不良行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资料(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去的证明资料(有效期为:在公告发出后出具的证明资料)。
9、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1年10月01日以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投标申请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其报名资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现象一律不予接受报名或即便通过报名及审查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报名单位所递交的材料如实进行登记。招标代理机构仅对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投标报名申请的登记并不免除由于投标申请人资料的不完备而引起的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而失去投标资格的责任。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901室(包河大道高速出口旁边)。
联系人:张冰冰(先生)
电子函件:zhangbingbing@ah-i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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