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月度公开比价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月度公开比价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
月度公开比价
招标编号:YTDL-2022-YDWZ-06-隆达-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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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目录
1.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比价、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
招标编号:YTDL-2022-YDWZ-06-隆达-001
招标范围: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等处加装刺绳工程。包含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协调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
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内;
2.3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合法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5投标人业绩要求: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投标人须先填写投标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投标登记表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3.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发送投标登记表至招标人邮箱后,缴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并电话通知招标人,投标人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如下账户支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招标人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周口黄金桥支行
账号:4100 1554 9100 5000 0720
4.开标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10:00。
5.开标地点:周口市商水县章华台路西段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所有投标文件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一个正本文件,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
6.投标文件递交
6.1邮递投标:邮递投标须出具开标委托函(详见第五章委托开标函),邮递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须先密封后邮递,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邮箱报价:仅适用因疫情影响无法邮递或现场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和委托开标函于开标时间前发到指定邮箱zkldjzcg@126.com,逾期发送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完成投标后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邮寄至招标人处。
7.该招标文件在和(www.dlzb.com)中国电力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招标文件,而导致投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8.踏勘现场:投标人需到招标人现场进行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招标人: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章华台路西段
邮编:******
联系人:魏锦霞
电话:136*****952
附表一:投标登记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文件编号 | ||
联系人 | 姓名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单位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所用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此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人签字 |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及“(招标编号)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2022年 月 日
附表二:报名资格审核文件
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方填写) | 报名文件所在页码 | |
1 | 营业执照 | ||
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 发证单位: 有效期: |
★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资质、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资质及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承包范围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1.评标办法:总价最低评标价法。
1.1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不得少报、漏报,如出现此情况则按其投标单价或其他投标人的最高单价核算数量后计入投标总价。
1.2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但这些修正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签字确认的价格。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调整至统一税率或按税前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
1.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征得有效投标人同意后,现场转为谈判。
2.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业绩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等,只对确定为通过初审(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不满足技术主要参数要求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2.2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或资格标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2.5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6招标人未做额外要求,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标的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2.7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单位的;
2.8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未出具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
2.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合同条款付款偏差等;
2.10国家相关法规认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或废标的。
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式
3.1评标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未中标不再通知,不对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
3.2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以技术性能评审高者优先;价格相同且技术性能评审也相同,由招标人确定。
3.3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合同的授予
4.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和条件。
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不得参加招标人以后任何项目投标。
4.3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可转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合同条款将作为中标合同的基础,若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请在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否则视为接受。
重大的偏离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施工合同
乙方:(中标单位)
甲方根据生产现场需要将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1项目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
1.2项目地点:河南周口商水章华台路西段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
二、项目内容
根据《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技术规范书》,乙方完成甲方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等处加装防护刺绳施工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三、项目工期
3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合同价款
4.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含税价,税率为 %可抵扣增值税,其中不含税金额元。合同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不含税净价不变、仅对税款部分进行调整的原则予以调整。
4.2合同总价款为乙方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乙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协调费、管理费、税费、保险(指对承包方的设备、财产及雇佣人员的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人员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合同总价款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乙方包干使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
五、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后,由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待甲方通知,乙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至本项目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由乙方提交质保验收申请,甲方办理质保金支付。
结算金额:合同总价款+考核金额(奖励为正值,处罚为负值)-乙方应承担费用,结算金额以甲方核定数据为准。
乙方应承担费用: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可抵扣税金损失的费用等。
六、技术质量及施工管理
6.1项目技术质量及施工管理要求详见《技术协议》、《安健环管理协议》,工作质量标准按《技术协议》、《安健环管理协议》所列标准执行。
6.2如果行业标准、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甲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中的要求有不一致的情况,以厂家所提出的质量标准为准,厂家有关质量标准和甲方提出的质量标准没有覆盖的工程项目,其质量要求执行有关行业标准。
七、双方责任
7.1甲方权利及义务
7.1.1负责项目的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
7.1.2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及资料;
7.1.3对乙方安全、质量以及材料使用等各方面进行监察;
7.1.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审查批准权;
7.1.5甲方应及时纠正并制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和违反安全规程有关内容规定的行为。对乙方违章工作有停工权、处罚权;
7.1.6甲方应及时掌握乙方对设备施工过程的各项工作内容,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纠正;
7.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厂家的图纸施工,并督促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对乙方不按工艺要求施工的有停工权和处罚权;
7.1.8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7.1.9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工程工期、质量、检验、验收等过程控制与管理;
7.1.10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7.2乙方权利及义务
7.2.1根据技术规范书确定的承包范围,在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达到技术规范书的技术要求;
7.2.2乙方在此项目内的劳保自理,如发生工伤、安全事故及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
7.2.3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考核标准;
7.2.4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及工器具;
7.2.5乙方提供的施工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应的技能,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
7.2.6乙方有对甲方编制的或审核批准的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权;
7.2.7乙方有对所施工项目的设备提出合理性改造和改进的建议权;
7.2.8乙方对甲方所安排的施工工作及技术措施有提出建设性意见权;
7.2.9技术协议、安健环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
八、保证与索赔
8.1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交付或未能按合同规定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每超过一天扣除合同金额的1‰,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造成严重损失的,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2本项目在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应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保证工作场地清洁,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3乙方作为甲方的协作单位,应无条件响应的甲方的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费用(包含窝工、停工等不可遇见因素)。
九、安全条款
9.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检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健环管理部,并按国家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乙方对自己人员及导致第三人伤亡损失和财产损失应及时赔偿(一般应在事件发生后二十日内,)不影响工作进度。如果乙方不按以上及时解决,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者直接从应支付乙方的费用中扣除。
十、不可抗力
10.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并且通常情况下不可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政变、洪水、火灾、台风、地震、冰雹以及甲乙双方同意成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如果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内该方有权中止对其义务的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同时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挂号信形式递交当地有关公证机关的证明。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90天,则任何一方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终止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有关检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经甲方书面通知拒不改正的;
11.2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将部分或全部项目分包的;
11.3乙方提供的施工工程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一定期限调整,调整仍不能满足需要的;
11.4其他由于非甲方原因乙方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
十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难以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商水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进行诉讼审理期间,除提交诉讼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2.3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判决另有决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2.4在进行诉讼期间,除提交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3.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与甲方先签订《技术协议》;合同签订后、实施前与甲方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3.2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合同有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13.3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四、合同附件
14.1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技术协议(另附);
14.2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安健环管理协议及管理要求(另附);
14.3廉洁自律公约(另附)。
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技术规范书
1. 总 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上加装刺绳的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并提出了工程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本次招标包括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上加装刺绳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规范书应适用于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上加装刺绳的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其内容包括该结构设计、材料、运输、原有构筑物的拆除(含恢复)、安装和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方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描述和有关工业标准的最高标准的(或是满足招标方要求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经济标准、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投标方在设计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
1.4围墙、栏杆上加装刺绳的投标方应采取适当的施工、安装方案,不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输。
1.5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1.6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反映在差异表中。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如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明确提出异议,那么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7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于技术规范书进行逐段应答,表明是否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接受和同意招标文件某条款的要求,则在该条款后注明:“理解并承诺完全响应上述条款的要求”;若针对某条款,投标方有特别的建议、方案、技术特点或差异,请在该条款下加以描述和说明。
1.8设备材料等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9投标方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
1.10投标人必须具备自身组织施工能力,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1.11具备工程施工的相关设备组织能力。
1.12投标人投标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施工作业空间、道路交通运力、需协调的地方关系等。
1.13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本标段所处施工位置,其临时设施搭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满足隆达公司有关规定,并在投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和周边情况等为理由,延长竣工期限或提出其他经济补偿的要求。
1.14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标方、投标人双方商定。
1.15本技术规范经双方签字以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同等效力。本技术规范与合同如有差异时,按照较高的标准执行。
1.16本标段使用国际计量单位(SI)制,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为中文编写。
1.17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上加装刺绳的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到现场进行勘察实际情况,协调周边社会关系。
2. 工程概况
2.1工程位置
工程位于周口市商水县境内,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两侧。
该地段属于沙颍河冲洪积平原,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地面标高在45.30~46.50m之间。
2.2、工程简述:
在铁路两侧围墙和栏杆上加装三道刺绳,防止人员攀爬围墙和栏杆进入铁路线内,影响铁路线正常安全运输;在雨棚的上部低处加装三道刺绳,防止人员从低处攀爬到雨棚上,易造成雨棚阳光板不承其重,掉下摔伤。
3、工程施工范围
3.1、围墙上加装刺绳范围:电厂站围墙上、电厂站涉及到的汤庄大街涵洞、顺河路涵洞、香樟路涵洞雨棚上(靠近涵洞接口20米范围)。
3.2、铁路栏杆加装刺绳范围:汤庄大街涵洞以东至西二环路涵洞,包括西二环路涵洞雨棚上共550米;纬五路以北,线路左侧栏杆上500米.
3.3、西二环路涵洞、汤庄大街涵洞、顺河路涵洞、香樟路涵洞的引道挡墙上端和雨棚侧墙之间较大空隙处加装三道镀锌刺绳防护。
3.4、顺河路排水涵洞上侧,北边铁丝网屏障改为砖砌挡墙。
4、施工标准
4.1、加装刺绳的要求
4.1.1、在电厂站的围墙上的每处墙垛上用膨胀丝安装固定40*40*4的镀锌角铁作为支撑,在角铁上端每隔20公分加装一根12号的刺绳,共三根。
4.1.2、在铁路线区间栏杆固定柱上用膨胀丝安装固定40*40*4的镀锌角铁作为支撑,在角铁上端每隔20公分加装一根12号的刺绳,共三根。
4.1.3、铁路栏杆加装刺绳范围汤庄大街涵洞以东至西二环路涵洞,包括西二环路涵洞550米;纬五路以北,线路左侧500米。
4.1.4、在雨棚靠近涵洞口20米的距离内,在雨棚边沿的扁铁上每隔三米固定固定40*40*4的镀锌角铁作为支撑,在角铁上端每隔20公分加装一根12号的刺绳,共三根。
4.1.5、西二环路涵洞、汤庄大街涵洞、顺河路涵洞、香樟路涵洞的引道挡墙上端和雨棚侧墙之间较大空隙处加装三道镀锌刺绳防护,刺绳间距离为16公分左右。
4.1.6、墙上端镀锌角铁不少于60公分,下端固定部位不少于50公分。
4.1.7、要求角铁用¢10膨胀螺丝固定牢固,可以承受10公斤以上拉力。
4.1.8、刺绳在角铁(角铁上打孔)上固定牢固,不脱落。
4.1.9、所有刺绳为12号镀锌刺绳、刺丝间距不大于12公分,刺丝长大于1.5公分;角铁为40*40*4的镀锌角铁。
4.1.10、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原有围墙、栏杆等固有设置,如有损坏要补修完整。
4.2、砌筑挡墙的要求
4.2.1、顺河路排水涵洞上侧,北边铁丝网屏障改为砖砌挡墙,用粉煤灰蒸压砖砌筑,240墙,长度5米、高度2.2米。
4.2.2、要求所有砌筑的砖墙勾缝但不外粉
4.2.3、砌筑砂浆强度不低于M10。
4.3、工程量
位置 | 加装工长度(米) | 备注 |
纬五路涵洞北侧,线路左侧 | 600 | 刺绳三道 |
西二环路至汤庄大街 | 1440 | 刺绳三道,包括西二环路雨棚上 |
电厂站围墙 | 3290.4 | 刺绳三道,包括香樟、顺河、汤庄大街雨棚上 |
西二环路涵洞 | 333.45 | 挡墙上,超过50公分的空隙,加装刺绳三道。 |
汤庄大街涵洞 | 170.3 | 挡墙上,超过50公分的空隙,加装刺绳三道。 |
顺河路涵洞 | 11.7 | 挡墙上,超过50公分的空隙,加装刺绳三道。 |
香樟路涵洞 | 220.35 | 挡墙上,超过50公分的空隙,加装刺绳三道。 |
顺河路涵渠上加装挡墙 | 5 | 钢丝网被破坏,改成砖挡墙。合计2.64m3 |
5、项目工期及工程质保期要求
5.1工期安排
工期3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5.2工程质保
本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质保期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使用年限,质量保修内容为投标人所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
质量保证期1年。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内,若出现刺绳支撑件及刺绳脱落、锈蚀等现象,修补责任则由本次招标中标单位承担。
6、现场施工条件
6.1施工场地
招标方不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存储场地。施工场地,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2施工用水、电
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3施工区域内临时施工道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维护、保洁。
7、施工技术管理
7.1技术要求:
开工前,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方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动力的安排,材料、施工机具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此规定,但不妨碍招标方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开工前,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招标方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源(劳动力、机械设备、原材料、实验器具等)供应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体系及安全保证措施等。
工程施工时,按“样板引路”方式进行。在施工时先施工一段、一套或一块样板,经招标人验收达到“样板标准”时方为合格。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所有后续施工不得低于样板标准。
施工中投标方根据本项目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分批取样、送检及试验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认为不合格的材料供货商或生产厂家进行更换。
每道工序必须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专工现场验收。
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投标方负责作好成品保护措施。
7.2施工技术资料要求:
工程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含复试报告)、施工试验报告、竣工验收证书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8、质量标准及规范
8.1本工程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2因投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的,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应优先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以提高施工效率、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尽可能提前)、节约资源和提高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
8.3除上述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要遵照经招标方下发的有效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8.4工作全部结束,提交竣工验收证书并办理竣工验收。
8.5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9、质量检查、验收
9.1检验的通知和时间
对于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的正规检查或检验的时间,投标人至少应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到场时间。
9.2检验和返工
投标人应按照本技术协议/合同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招标人依据合同签发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上述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9.3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9.3.1按国家、行业规范规定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部位,投标人应按规定进行报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9.3.2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投标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招标人等各方来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验收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3.3没有招标人的批准,任何隐蔽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投标人应事先通知招标人,并约定检查的时间,招标人则应按时派人员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
9.4缺陷的处理
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的缺陷,不论是否确定缺陷责任方,投标人须立即进行处理,保证施工、安装进度。无法认定供应的设备、材料的缺陷消除费用及一般厂家设备缺陷消除费用(包括为消除设备、材料缺陷所发生的对缺陷设备、材料的拆除和恢复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10.1施工质量验收时由设备部和办公室等相关单位人员签字认可。
10.2根据工期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竣工验收,招标人组织验收。
10.3工程验收依据
本标段合同及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含复试报告)、施工试验报告、移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10.4投标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以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甲方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标准等。
11考核
12.1质量考核
11.1.1投标人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配件、设备,责令停工整改,立即将不合格材料、配件、设备清除现场,处以该不符合品造价的1-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施工承包合同,清除现场。
11.1.2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或者未按“规范”、“标准”、“合同”、“技术协议”施工的项目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11.1.3投标人必须按“规程”、“规范”要求,对材料、设备、配件进行检验、试验,未检验、试验的,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漏检项目的检验。若检测合格,恢复施工,处以500-2000元罚款;若检测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其间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负担,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求责任单位停工整顿。
11.1.4投标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证件过期或超项目范围操作,立即停止其作业,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500元/人;造成后果的除承担工程损失费用外并处以1000-*****元罚款;(特殊作业人员有证未申报上岗的处以罚款500元/人)。
11.1.5投标人未按验标程序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责令停工,处以500-2000元/次罚款,并通报批评。
11.1.6投标人对分项工程以上项目施工前未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未见交底记录200-1000元/次,交底人及被交底人未签字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次罚款。
11.1.7投标人发生质量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上报,对责任单位处以500-4000元/次罚款,并通报批评。
11.1.8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未编制经批准的消缺方案擅自进行处理,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罚款。
11.1.9分项工程经返修无法补救的永久性缺陷,但满足使用要求且招标方同意让步接受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11.1.10成品保护防护责任由所属责任单位承担,当成品受到破坏、污染的,成品保护单位不能提供责任者时,责任由成品所属单位负责;成品受到破坏、污染造成后果的,除承担成品损失修复费用外,视情节处以500-*****元罚款。
11.1.11各工种、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关单位、班组之间交接,应由上道工序施工承包商提出,未办理工序交接手续或交接手续不全的,视具体情况处以责任单位200-2000元罚款。
11.1.12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下道工序施工承包商应做好产品、设备、器具的防护措施,做防护措施而受到损坏、污染的单位视具体情况给予200-2000元罚款。
11.1.13投标人不执行招标方、招标方单位书面文件要求,导致发生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无偿整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11.1.14投标人内部质量验收后,报监理或招标方单位验收一次不合格,对施工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要求整改后,仍然不合格,加倍处罚。
11.1.15对于招标方、通知单、工作联系单和招标方不符合项报告要求限期整改回复、闭环的,施工单位到期未按要求整改回复、闭环的,又未经协商允许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
11.1.16投标人在施工中未做好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或措施不得力的,考核人民币200-1000元/次。
11.1.17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每一次考核施工单位1000-*****元,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而带来的间接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11.1.18施工中发生重大及质量事故,每一次考核施工单位1-10万元,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而带来的间接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11.1.19施工中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每一次考核施工单位20万元以上,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而带来的间接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11.1.20对于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每一次罚款1000元;损失5-10万元,每一次罚款3000元;损失10万元以上每一次罚款5000元以上,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而带来的间接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11.1.21投标人对隐蔽工程没有经过招标方验收签字而私自隐蔽者,除无条件返工外每起考核人民币500-5000元,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11.2安全考核
安全考核按照招、投标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执行,考核不免除投标人的任何法律责任。
11.3工程进度考核
据合同约定工期,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考核罚款1000元/天。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2施工进度管理
12.1计划管理
投标人应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有关要求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二、三级网络进度计划。
投标人的施工安排和进度安排要服从招标方的目标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每周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情况,向招标方和招标方提供最新的进度报告,并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其他该类信息,如实报告已完成或将要完成的服务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项目进度表及进度报告每周一次外,还要按月提供进度报告。
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七天内向招标方和招标方递交一个项目施工计划并监督、协调及确保项目按照本合同迅速建设。
12.2与其他投标人的协调
投标人将负责协调其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及项目施工的外部关系协调。
12.3未完工程及修补缺陷
为了在保修期启始前尽量短的期间内,将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状态并使招标人投产的条件下竣工移交给招标人:
根据招标人检查所发出的指示进行修补、重建、维修缺陷及其它不合格之处,投标人负责无偿修复并验收合格。
如果投标人未执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部分工作,工程费用从本工程款中1.5倍扣除。
为了达到工程竣工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人规定的质量和进度,完成消缺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向招标人交付“竣工图纸”,并且必须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除保修期应完成的工作以外的合同义务。当整个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工,且无任何缺陷(或已消除),招标人签署工程移交证书予投标人,质保期满后支付其余质保金。但本条并不免除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投标人应负的保修责任。
13工程物资材料管理
13.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供应。
13.2所有由投标人自采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厂商均须由招标方的认可并提供样品或考察确定后方可采购。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及特种材料,必须由招标方审定(投标人需提出3-4个参考厂家,如对投标人提供参考厂家的不满意,招标方和监理有权推荐厂家)后,方可采购和安装,否则,投标人应负由此造成返工及器材清除出场的一切费用。
13.3工程中由投标人采购和使用的各种材料及构、配件到货后,应通知进行检验,验证其有关厂家的产品批号和产品合格证等,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到工程中。
13.4投标人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用的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制品等,由招标方的抽样检验以确认质量是否合格。
13.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
13.6样品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提供全部试样的费用。
13.7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投标人应承担其全部检验费用:
所有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采用的定额及现行规范规定应作的常规检验项目。
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
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以使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标价。
应招标方及招标方对质量提出异议而要求的试验。
14、安全文明施工
14.1安全管理要求:
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监察体系”,并统一纳入招标方安全管理体系,接受招标方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和领导。
投标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招标方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维持安全生产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与健康。
投标人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招标方有关安全工作的其它规定,确保人身及设备事故零目标。
由于投标人人员违反招标方相关的安全工作规定、规程,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投标人独立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投标人的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投标人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投标人在本合同开始履行前,应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招标方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火防盗措施,经招标方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投标人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接受招标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由投标人按国家规定配备齐全,特殊工种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投标人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报请当地劳动部门检验后方可使用。
投标人的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人员技术档案应报招标方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目标是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14.2文明生产要求:
投标人在现场应遵守招标方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
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投标人应随时保持所负责区域的整洁与卫生,作业现场内的沟道、地面应无垃圾,每个作业点都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现场及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每日工作后,投标人需将施工现场打扫干净,散落的施工材料必须收集放置。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施工期间所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区域均需采取铺设抑尘网等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安全、文明、环境措施到位。
土方开挖必须人工配合开挖,设专人监护,并做好地下管线被误挖的防护措施。
做好文明施工,施工前后清点工具器及消耗品材料,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5、环保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政府有关城市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等法规条例,制定有关文明施工措施。树立“以人为本”,以安全、环保、爱民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施工教育,树立全体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自觉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操作地点周围整齐清洁,散料、垃圾及时处理,实行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6.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施工质量保修书
招标方:
承包商:
为保证铁路专用线两侧防护刺绳在合理年限内正常使用,招标方、投标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投标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是:工程承包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从投入使用且办理竣工移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投标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投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招标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投标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投标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投标人应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投标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
五、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且工程结算经过国家规定部门审计后,将剩余保证金本金返还投标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剩余保证金返还后,并不免除投标人对所施工范围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保修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招标方和投标人双方共同签署。
招标方公司(盖章):投标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17.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偏差内容包括技术要求、性能指标、供货范围、交货进度等所有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若在差异表中未列出差异,则被视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致: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后,签字代表___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表;
3.商务、技术差异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开标函(如需);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施工组织
我方决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报价表确定的价格,参与投标并承诺: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2.我方同意本投标书在投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_90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投标在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被接受,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公司没收。如果我方中标,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保证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4.我方已知悉若资质及业绩不满足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技术要求,投标将会被拒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投标声明(明确税率) | |
小写(万元人民币) | 大写 | ||
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为%可抵扣增值税。
投标日期:
报价有效期90天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
委托开标函(投标人无法赴开标现场,邮递投标文件须提供)
致: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我司(投标人单位名称)因自身原因,不能于XX年X月X日X点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现场开标,现委托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全权处理现场开标等事宜,对开标现场任何结果予以承认并接受,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风险。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2)总报价万元(大写:人民币),含税价,税率为 %可抵扣增值税。
(3)报价表应注明日期、有效期和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附表1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总报价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价格(:万元) | 备 注 |
1 | 材料费 | ||
2 | 人工费 | ||
3 | 运输费 | ||
4 | 协调费 | ||
5 | 税金 | ||
6 | 风险包干及其它费用 | ||
… | |||
合计 |
注:本表也可按照预算软件格式编制,内容可扩充,但须列明项目,不可漏项。
报价总计(大写):合计人民币。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合价 (:万元) | 备注 |
合计 | 结转至附表1总报价表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表3铁路专用线两侧围墙、栏杆加装防护刺绳施工风险包干费报价表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名 称 | 费用 | 备注 |
合计 | 结转至附表1中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如无请填写“无”。如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兹有,_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月 日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进行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开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其他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业绩证明文件
七、施工组织(如有)
请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本工程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措施、控制措施。其主要包括:
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业绩及资历【须提供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各专业拟投入人员配置数量及名单;
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情况表(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与所承包工程有关的特殊工种要求的有效证件,登高作业还须提供作业者体检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所列有效资格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备查,证书复印件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项目管理流程;
为说明投标人的过程质量控制和项目管理能力,请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详细工程施工控制网络图(必须包含相关配合、辅助工作),以供招标方评估;
主要项目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安全控制及保证措施;
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工期控制保证措施;
环境、文明生产控制措施;
附表1:人员及设备配置(格式)
(1)参加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
从事专业 | 在本合同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
主要经历 | ||||
年~年 | 曾参加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负责人(签名) 日期: | ||||
注:1.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如有,本表须后附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2)参加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简历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
从事专业 | 在本合同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
主要经历 | ||||
年~年 | 曾参加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负责人(签名) 日期: | ||||
注:1.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如有,本表须后附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3)参加本项目的技术骨干
姓名 | 年龄 | 职称或 技术等级 | 专业或工种 | 专业工龄 | 曾参加项目名称 | 在项目中担任的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投标人(公章)负责人(签名) 日期: |
注:1.名单一经确定即不可更改。本表须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如有,本表须后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4)参加本项目的特殊工种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特殊工种证书编号及发证机构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注:1.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本表须后附身份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5)为本项目配备的机具、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序号 | 机具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表1:人员及设备配置(格式)
(1)参加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
从事专业 | 在本合同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
主要经历 | ||||
年~年 | 曾参加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负责人(签名) 日期: | ||||
注:1.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如有,本表须后附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2)参加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简历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
从事专业 | 在本合同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
主要经历 | ||||
年~年 | 曾参加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负责人(签名) 日期: | ||||
注:1.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如有,本表须后附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3)参加本项目的技术骨干
姓名 | 年龄 | 职称或 技术等级 | 专业或工种 | 专业工龄 | 曾参加项目名称 | 在项目中担任的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投标人(公章)负责人(签名) 日期: |
注:1.名单一经确定即不可更改。本表须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如有,本表须后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4)参加本项目的特殊工种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特殊工种证书编号及发证机构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注:1.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有则填,没有不填。本表须后附身份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5)为本项目配备的机具、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序号 | 机具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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