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201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201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经卫发改发[2014]3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201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

建设内容:1标段: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一座,面积124平方米

2标段:压缩设备2台

3标段:宣传分类垃圾箱89个,地埋式垃圾桶(120升)610个,电动三轮车12辆

4标段:3m3钩臂车3辆,吸污车1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至4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含相关业务,其中2标段压缩设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亿元;4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车辆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委托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30 日至2014年 11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在本单位相应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限1标段)、有效期内的行贿受贿查询函、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证件(必须为原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标段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新区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芮小娟 联系人:刘 勃

电 话: ****-******* 电 话: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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