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MA13标段6号弃土场租赁招标公告
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MA13标段6号弃土场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4-ZB194号 | 开标时间:2014-11-24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MA13标段6号弃土场租赁 招标公告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MA13标段6号弃土场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1、项目编号: FJJL2014-ZB194号 2、项目名称: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MA13标段6号弃土场租赁 3、出租方: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租赁标的及承租基本要求: 5.1、招标租赁的标的:本项目拟出租的场所为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MA13标段6号弃土场(地点:际口互通往泰宁方向右侧),场地面积14933㎡(约合22.4亩)。 5.2、出租期限:10年。 5.3、租赁场地用途:根据招标方该场地初始留置目的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在承租场地后限用于公路建设、高速公路维修以及抢险相关项目的生产和经营或作为原料堆场等。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用于其它项目的生产经营。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在进场踏勘时就本项目标的范围内原实际使用单位所属物权范围内的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一切附着物等,协商达成合理的处置及补偿办法,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补偿费用等)。 5.5、中标单位须缴纳招标单位的前期场地整理费38826元。 5.6、中标单位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后原额无息退还。 5.7、其它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投标单位应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3、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数额、时间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5、投标文件须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有授权)。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地址:三明市杜鹃新村21幢6层(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含电子版或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与招标方联系并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需要答疑的问题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9.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封包(自备密封袋自行密封)。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4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1606会议室。 13. 评标办法:最高投标报价中标法。 141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注沪明新村198幢16层 招标单位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大厦7层 三明分公司地址:三明市杜鹃新村21幢6层(三明市政府对面) 联系人:张光茂、余敏华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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