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ZHZW-2022-019
项目名称: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9,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垃圾车 | 18吨压缩式垃圾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376,600.00 | 376,600.00 |
1-2 | 洒水车 | 16吨洒水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206,600.00 | 206,600.00 |
1-3 |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16吨吸粪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600.00 | 186,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8)提供所投车型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2022年06月2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进行电话联系并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7、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红日村一组
联系方式:137*****762
名称: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南城国际2号楼东单元405
联系方式:155*****600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5*****600
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7日
标签: 基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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