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三期电站气力输灰系统招标公告
动力厂三期电站气力输灰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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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公司动力厂气力输灰装置招标文件(2022/6)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和垫资能力并认可招标方的付款方式。
3、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技术标应以技术应答的形式进行投标,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偏离的形式做出特殊说明,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多项材料、备件打包招标时,原则上不得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遇停产产品或型号可提供升级替代产品,但要用醒目字体予以标明。
4、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以Word、Excel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产品,一经发现卖方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的主观故意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中标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并且将此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做为供应商评标重要依据,一家供应商六个月内三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一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损失。
6、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www.jlhxjt.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二、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设备、备件、材料、包装、运输等综合费用,报不含税单价及总价,技术标或总包工程还须另行标明安装、调试、培训等其它费用。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做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者出现偏差时选较高者。
2、详见附页,图纸、技术规范书等。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标明运输方式,含运输时间送货到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的到货时间。
2、送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技术协议。
2、现场验收:供方代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中心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规格型号不符、标识不清、包装损坏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凭外观验收无法判定其内在质量状况的,需经检验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限的,卖方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相应影响及损失。
4、联合验收:对于由多种元器件搭配组合而成的配电柜、控制柜、仪表盘类设备,或由电脑软硬件系统、控制单元、执行机构组成的集散控制系统类设备,由供方代表、业主代表、吉林化纤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审计部共同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如发现现场实物与合同内配置清单不符,供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发票到帐,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1、执行《民法典》中相关条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交付所购产品,中标主除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外,每迟延一日还应向招标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产品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迟延交付而影响到招标方的项目进度,或迟延交货逾期十个日历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未履约所造成的买方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定地的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招标内容清单: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三期1#2#炉气力输送系统(仓泵) | 紊流双套管气力除灰装置8台泵体 | 套 | 2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税率13%):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
吉林化纤集团采购中心备件处
商务联系人电话:153*****797
技术联系人电话:153*****782
吉林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动力厂三期电站
1#2#炉仓泵系统改造工程
技术规范书
吉林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动力厂
2022-06
1.0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阐述了吉林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动力厂三期电站1#2#炉仓泵系统改造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其他相应的要求。仓泵系统将处理来自布袋除尘器灰斗的飞灰输送。它包括气力输灰系统(仓泵)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工程仓泵系统采用紊流双套管气力除灰技术,将飞灰收集并气力输送至已建的灰库贮存。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条件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业主有权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卖方也应提供必要配合。当制造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有矛盾时,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具体项目条件由业主、卖方双方商定。
1.4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技术规范书的 “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1.5 中标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投标方具有气力输灰系统(仓泵)的生产资质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及工艺先进,并有多台类似产品多年运行实践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外购材料应标注制造商名单。
1.7投标方须提交一套详细、完整的分项报价清单及设计系统布置图。
1.8投标方的责任
1.8.1投标方的责任范围包括保证本技术规定中所规定的产品能够正常工作。
1.8.2投标方应负责所规定的供货范围内所有相关设计和材料供货。
1.8.3投标方的责任还应包括保修期和整个系统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以及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招标方要求的图纸、资料和数据等。
1.9如因设计、施工、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投标方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1.10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10.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招标的制造能力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240t/h或240t/h以上CFB锅炉气力输灰系统(仓泵)工经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以上,有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证书,资质和业绩不能挂靠和借用。按规定的格式推荐具有240t/h(或超过240 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的施工经验及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各1名,提供其简历、职称、岗位资质及拟在本施工现场作为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况。
1.10.2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以及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的数量、构成情况;
1.1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本工程设计安装为单台炉单套系统,共计2套系统及装置。
1.13本工程投标方(乙方)不负责安装,但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安装和技术指导。
2.0 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吉林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动力厂三期电站1#2#炉仓泵系统改造工程
2.2工程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九站经济技术开发区
2.3电厂除灰系统概述:
2.3.1原1#2#炉除灰仓泵系统为上引式仓泵系统,由于系统设计等原因,经常堵管、磨损等故障,现拟将1#2#炉改为下引式浓相除灰系统,并采用紊流双套管气力除灰技术。
2.3.2现每台炉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每台除尘器8个灰斗(每排2个灰斗,共4排),每个灰斗下灰管为DN200mm。每只灰斗配1台仓泵,每台炉共8台仓泵,仓泵容积为1.0m3,每排2台仓泵为一组,同时进料同时出料,两排仓泵合用一根输灰母管(管径为:φ140×8mm),每台仓泵配有一套独立的进气系统和就地控制系统。
2.3.3气源部分配置:气源利用的是三期空压机系统。现场配有一个容积为10m3压缩空气储罐,一个2m3压缩空气储罐,压缩空气压力为0.45-0.55Mpa。
2.3.4管道与灰库的配置:每台炉2根输灰管道,两台炉共4根输灰管道,共设2台混凝土结构灰库,每根管道可以通过库顶切换阀将灰输送到任一灰库内。最远输送距离180米,垂直提升高度约28米,配有90°弯管7个(每根管道)。
2.3.5工艺布置
除尘器灰斗飞灰→手动检修门→下灰管膨胀节→进料阀→仓泵→出料阀→输灰管道→库顶切换阀→库顶管箱→灰库
3.0工程范围
3.1本期工程为新建2×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气力输灰系统(仓泵)改造工程。
3.2本期改造工程方案
本期工程采用正压浓相气力仓泵除灰系统,将原来的上引式改为下引式仓泵除灰系统。在保证改造后系统性能的前提下,投标方经现场踏勘后根据自身技术特点,自行考虑设计改造方案,可对原有系统进料阀、下灰管膨胀节、下灰管手动插板进行利旧,其它系统设备、部件需要全部设计和更换(主要包括仓泵整体、料位计、压力测点、排气阀、出料阀、手动阀、流化装置、仓泵室内输灰管、仓泵室外3米范围内输灰管和弯管、控制箱及控制系统等)。输送至灰库情况按原来要求,系统出力不低于最大排灰量的1.5倍,即单套系统不低于20t/h的出力。控制系统重新设计改造,由于使用寿命问题,所以本次改造要求所有就地控制箱全部更换,就地仪表全部更换,投标方需对整个系统负责。
3.3主要设计原则
3.3.1两台炉为两套输送系统。每台炉为两根输灰母管(两台炉为四根输灰管至灰库),灰斗干灰收集采用仓泵,与灰斗一对一配置。
3.3.2输送动力设备及仪用压缩空气采用现有压缩空气储罐。但应结合本工程重新核算耗量,更换管道。
3.3.3每台炉设两根输灰管道,仓泵室外部分管道利旧,投标方负责仓泵室内(仓泵下部输灰管)仓泵室外部分管道(每根输灰管长度20米,每根输灰管2个弯管),仓泵排气管,压缩空气管,气源管,输送管及所需配置管件等。
3.3.4除灰控制系统按需要进行逻辑和画面重新设计。
3.3.5仓泵系统实现就地/远程操作及自动运行要求。
3.4本期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及设备(包括不限于)
(1)仓泵系统重新设计、改造、制作及供货。
(2)重新设计改造控制系统。
(3)仓泵出料阀(进料阀利旧)、排气阀、输送阀、手动检修阀等改造更换。
(4)部分除灰管道、耐磨弯管及所需配置压缩空气管道改造。
(5)操作及控制系统改造。
3.5卖方的工作范围
3.5.1本技术规范书及其附图所描述的仓泵除灰系统是用来指明设想系统的基
本型式。卖方必须负责仓泵除灰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完整设计,还需对系统进
行详细设计并提供和完成所有必需的工艺技术,形成完整的、安全的、经济的
和可靠的设计布置。
3.5.2卖方应提供的仓泵除灰系统机械部分包括从布袋除尘器灰斗的出口下
灰管膨胀节(不包括膨胀节)至仓泵室外输灰管的管架范围内的系统重新设计
和设备改造,并包括完整的系统设计,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本技术规范书
已标注了卖方的范围。卖方应提供仓泵除灰系统下列项目的设计、制造、
运送交货、服务措施和性能保证等,包括但不限于此:
--灰斗下仓泵及出口三通等辅助设备
--飞灰输送系统所有阀门及空气流量调节装置及附件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出口法兰、阀门、管件的配对法兰及紧固件
--仓泵的支吊架
--卖方提供设计和保证仓泵输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设备、阀门、管件、仪表、变送器、控制箱(包括控制系统)等所有供货,包括安装和调试技术指导工作。
3.5.3卖方在投标前应充分进行现场勘察、技术交流,以保证投标内容的正确性
和准确性,并在指定详细改造方案。
4.0规范和标准
4.1 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均按中国国家有关标准(GB)为基础,并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但不限于此),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4.2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如与本规范书的标准发生冲突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4.3 下述标准及规范均为设备交货前的最新有效版本,仅对设计、设备、材料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如果卖方提出更加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卖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招标书的要求,并确保长期安全连续的运行,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卖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下述标准和规范。
GB3095-96周围环境质量标准
GB*****-96火力发电厂空气污染排放标准
GB30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90工业企业周边环境噪声标准
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废”排放
DL 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5142-200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72-199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 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5153-2002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ANSI C62.1用于交流电电源线路的电涌放电器
ANSI C68.1绝缘强度试验用的美国国家标准技术
ANSI C33.65开关柜和接线箱
ANSI C37.14低压DC电源断路器
ANSI C37.17AC和通用DC低压断路器的跳闸装置
ANSI C37.20开关装置组件,包括金属封闭母线
ANSI C39.1配电盘仪表
ANSI C97.1低压管装熔丝
ANSI C50.41- -发电厂多相感应电动机
NEMA AB-1塑壳断路器
NEMA BU-1母线槽
NEMA FU-1低压管装熔丝
NEMA KS-1封闭式开关
NEMA MG1- - 电动机和发电机
NEMA MG13- - 交流整数马力和感应电动机的机座规定
NEMA MC96.1- -测温热电偶
GB *****-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J 63-90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ICS-1 工业控制系统的通用标准 1988
ICS-2 工业控制系统装置、控制器和组件的标准 1988
ICS-4 工业控制设备的端子排1983
ICS-6 工业控制器和系统的外壳 1988
GB/T *****.1-1995 可编程序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信息
GB/T *****.2-1995 可编程序控制器 第2部分:设备特性
ANSI488 可编程仪器的数字接口
GB/T *****-1992.2 工业控制用软件制定准则
GB/T *****.1-199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IEC 947-1:1988)
IEC144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
JB616-84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
ISA-55.2 过程运算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3 过程操作的二直制逻辑图
ISA-55.4 仪表回路图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B3323-87《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焊接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JB4127《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50-2010 《钢制压力容器》
G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T8470-2010 《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送系统》
DL/T909-2004《正压气力除灰系统性能验收试验规程》
DL/T775-2012《火力发电厂除灰除渣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DL/T 5142-200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
DL/T906 《仓泵进出料阀》
DL/T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GB*****-2003《钢结构设计规程》
DL/T516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GB*****-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程》
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
GB699-1988《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JB/IQ4000.3《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YB9073-1994《钢制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GB9019-2001 《压力容器公称直径》
JB/T4700~4707-2000《压力容器法兰》
JB/T4732-2005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GB/T*****-2010 《压力容器封头》
NDGJ16-1989《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5.0技术要求
5.1总则
1)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仓泵除灰系统的详细设计和设备的选型,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与本规范书中描述的服务目的相适应,符合相关的工业标准。卖方应按本工程的仓泵除灰系统功能的要求,提供一个全新的、完整的、安全的、经济的、长期可靠连续运行的仓泵除灰系统。
2) 卖方所提供的仓泵除灰系统、设备及采用的主要零部件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的,并且是设计、制造过相同系统或设备并安装在至少两个不同电厂有两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并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设备零部件均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易于磨损、磨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零部件均能拆卸、更换和修理。
3) 该系统由浓相气力输送泵系统、供气系统、输灰管道、控制系统及阀门组成。
4) 卖方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则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和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5) 本工程仓泵除灰系统由卖方作全面技术保证,系统计算(系统出力、耗气量、单位能耗、设备管路配置等)及控制等均由卖方完成,由业主方确认。
6) 仓泵除灰系统的设计、工艺、设备和系统应具有可靠的质量和先进的技术,能保证具有较高的可用率,较少的能耗并且符合环保要求。所采用的系统和设备应成熟,任何带有试制性质的系统和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并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7) 系统的预期寿命为15年以上,并且有快速启动和满足负荷变化的能力。
8) 系统必须满足任何管道都可以送到两个灰库中的任意一个。
9) 卖方中标后,应根据工艺需要和业主提供的资料,综合安全运行、经济合理、维修方便等各方面的因素提出布置方案。
10) 飞灰输送系统和设备的出力满足锅炉BMCR时最大排灰量且留有足够的裕量。当设备维修后,短时间内要能迅速排完积灰,飞灰输送系统出力有不小于燃用设计煤种产灰量百分之百(100%)的裕量,以便系统满足间断运行的要求,留有检修设备的时间。投标方确保在正常条件下(单台炉所有仓泵同时运行)系统连续运行不堵管,并设有防堵系统。
5.2 性能保证
卖方应保证下列性能值:
卖方提供的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为连续运行,每台炉除灰系统的额定出力应不小于20t/h。
单个设备运行时,在距离设备1m处的最大噪声应不大于85dB(A)。
卖方应在表5.2-1中填入所有的性能保证值,但不仅限于此。如果卖方未全部填入性能保证值,将被视为废标。
表5.2-1 除灰系统性能保证值
项 目 | 保证值 | 备注 |
除灰系统额定出力(t/h) | ||
输灰管道始、末端流速(m/s) | ||
输灰管道始、末端压力(MPa) | ||
系统运行所需输送空气耗量 Nm3/min(平均) | ||
Nm3/min(最大) | ||
输送空气压力Mpa | ||
除灰系统平均气灰比 (kg/kg) | ||
单个设备运行时,在距离设备1m处的最大噪声〔dB(A)〕 | ||
系统运行所需仪用空气耗量 Nm3/min(平均) |
5.3控制系统
5.3.1控制系统采用现南京科远NT6000系统控制,卖方负责并实现就地/远程切换操作。整套控制系统中单独(每个)阀门、仓泵可实现独立操作和运行。
5.3.2就地控制箱可实现每个气动阀门操作开关,压缩空气配有空气过滤器。
台炉可分为两组控制,现场配备控制箱不少于2个。或是由投标方设计更加优化
设计布置,但必须与业主协商同意。冬季寒冷气候条件下,现场所有仪表电伴热
仪表可在-40℃左右正常工作,保温及伴热措施为乙方制定,最终方案由甲方确
认。
5.3.3整个控制系统由中标方设计、编程、调试,所需所有材料、设备、变送器、压力测点、电缆、电缆托盘等都由中标方供货。所有中标方供货电气仪表设备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防腐蚀、防尘性能。
5.3.4所涉及设备的启停、运行监视、故障报警、联锁保护应能通过现有的DCS系统实现远程控制。卖方应提供控制策略的详细描述,这些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启停过程、正常工况及异常工况的操作描述、所有设备启停允许条件及联锁保护要求。输入输出信号应符合买方DCS系统的要求,模拟量采用4~20mA或RTD信号,数字量采用干接点信号,接点容量为220VAC,3A;信号接地统一在买方的DCS机柜侧。从买方DCS输出的开关量信号(DO)均为无源干接点。必须由业主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5.3.5系统启动控制方式应具备料位控制、时间控制、远程控制、自动控制四种方式,并应以料位控制优先。
5.3.6所有气动阀门都应有全开和全闭两种位置反馈信号。
5.3.7卖方应考虑输灰管路的防堵和吹堵措施。
5.3.8现场所有仪表控制箱必须为不锈钢防腐材质,所有电磁阀控制箱防尘等级不低于IP65,控制箱内含电磁阀控制开关电源(24VDC),控制箱内必须按规范提供保护接地和零接地母排。室内接地材料乙方负责,如果需要中间箱由乙方提供。
5.3.9所用控制线线径需大于1.5mm2且为屏蔽电缆。
5.3.10压力变送器应为HART协议精度不低于0.2级合资产品,附带一次阀。料位计及料位开关应为合资产品推荐品牌。质保3年
5.3.11现场所有电缆、配电箱、仪表、电磁阀、气源管、设备标识管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电气仪表设备及附件均由乙方提供,并负责指导调试。电磁阀及相关气动易损件应至少提供3套备品备件。
5.4输送系统
5.4.1 每套仓泵除灰系统可由两套独立的压力输送子系统组成,每套子系统各服务于一台机组的布袋除尘器。
5.4.2 该仓泵除灰系统应能在所有仓泵同时运行卸灰,且能连续或能间断地从布袋除尘器灰斗卸灰,系统应能完全自动和顺序控制。根据卖方推荐的运行方式,系统既可完成单个灰斗的顺序运行,也可完成所选灰斗组的顺序运行,必要时应可对任一灰斗或几组灰斗进行旁路。系统应由程序控制器操作运行,并应能使运行者根据工况变化而变换运行方式。当运行设备故障时,备用设备应能自动投入,同时在运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和故障时,应能够越过故障处继续运行或改变运行方式。当系统中任何一个灰斗的灰位出现高灰位时,应能够优先自动投入运行。系统应能够根据压力变化控制输送量。系统具有故障诊断功能。系统必须采用允许运行人员改变运行模式的程序控制器。
5.5仓泵
5.5.1卖方应为布袋除尘器每个灰斗提供一个仓泵,飞灰经由该仓泵进入输灰管道并送入灰库。 仓泵的容量必须符合系统出力的要求。
5.5.2卖方自行核实仓泵容积。设备的布置及使用情况投标方应到现场考察。
5.5.3如原设备不能利用,新上的仓泵应配备装灰、输灰过程所必须的装置,如出口阀门(进料阀利旧)、平衡阀、排气阀、吹堵阀、助吹阀、气化组件、料位计、压力表等。平衡容器内压力的排气管应接至集灰斗上方足够高的地方,以防止灰倒流。仓泵出口阀门、平衡阀、排气阀,采用气动双闸板阀。
5.6除灰系统阀门和管道
5.6.1 卖方应采用具有良好运行性能的阀门类型及结构材料。对采用的每种类型的阀门,阀门的操作机构类型应为气缸操作或手动操作。
5.6.2 所有输灰管道的阀门均应有硬质金属阀体,可替换阀座和阀板。 采用耐磨陶瓷双闸板阀(优质品牌,建议提供三家甲方确认)。阀体、阀座和阀板的最小布氏硬度为600。阀座和阀板应能方便地拆卸。
5.6.3 卖方若配备气动操作机构的阀门,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阀门操作机构应在任何工况下无拒动和卡死现象。并具有反馈信号(内置式)。
--供给气动操作机构的压缩空气应是清洁、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
--应提供仪表和控制装置以便使阀门组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操作。
5.6.4 输灰管路上所有弯管均应采用内衬耐磨陶瓷材料。每个弯管沿灰流方向出口下游1m的直管段亦应考虑采用耐磨材料,其工艺性质具有可切割性和可焊接性能。所有配置弯管半径为1米。
5.6.5 输灰管道直管段可考虑采用普通碳钢管。对于输送初速度大于或等于10m/s的系统,卖方应考虑部分直管段采用耐磨材料,卖方选用的输灰管道壁厚应不小于12mm(仓泵连接管)。输灰器出口三通管采用耐磨材料。
5.6.6 仓泵出料管(输灰管)应于现有输灰母管能够匹配连接,并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现有输灰母管尺寸为φ140×7mm。
6.0质量保证
6.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6.3卖方提供的设备和系统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全部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并应提供下列设质量保证文件:
a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b 产品零部件制造、检验记录
c 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d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e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6.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6.6除灰系统的保证期:
6.6.1系统(包括控制系统)经168小时试运行合格后,进行性能验收试验合格后,从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6.6.2在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并非由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
6.6.3在质保期期内,任何组件按质保规定进行修复和更换,而该部件担保期应从该组件修复更换完成后,再计12个月。
6.6.4由于卖方的设备缺陷在担保期内不能正常运行的时间将被视为故障停机,担保期应相应延长。
6.6.5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7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卖方应保证下列使用寿命要求:
仓泵系统预期寿命15年以上
气动阀门的气动执行机构应不低于1,000,000次
阀门过流部件应不低于25,000小时
阀门密封件应不低于15,000小时
输送弯管寿命不低于20,000小时
7.0检验及性能考核
7.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7.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3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7.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7.4买方要对卖方提供的系统在以下方面进行考核:
7.4.1由于设计制造原因达不到仓泵系统设计出力时考核。
7.4.2由于设计制造原因,系统达不到设计出力,造成机组限负荷时,每次均进行考核。
7.4.3要对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无故障运行时间)进行考核,由于设计制造原因而致除灰系统故障、停运造成机组限负荷时每次进行考核;机组被迫停运时每次进行考核。
7.4.4由于制造原因,系统漏风、漏灰时进行考核。
7.4.5由于设计制造原因造成输灰管路堵塞(必须割管清堵)时,每次进行考核。
7.4.6要对关键阀门和设备等易磨损部件的保证使用寿命(无维护运行时间)进行考核,关键阀门主要有:仓泵本体、出料阀、排气阀、密封圈、输送阀及电气仪表设备等寿命和整体寿命。
7.4.7所需图纸、资料没有按期交付,每延误一天时进行考核。
7.4.8性能试验时,灰气比达不到设计要求时考核。
7.4.9性能试验时,系统的能耗达不到设计值(kWh/t·m)时进行考核。
7.4.10系统、设备、阀门或是部件发生故障、损坏等问题,经双方协商处理后,乙方未及时(按协商时间、数量、质量等)进行解决的进行考核。
7.4.11所有考核从工程款、质保金扣除或以现金形式交至甲方公司财务。
8.0图纸和技术文件
8.1总的要求
8.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8.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
整,满足工程要求。
8.1.3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8.1.4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
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8.1.5卖方提供的供校核/确认技术资料为给业主3套图纸,另加1套电子版
本。文本使用office 2000版,图纸提供AUTOCAD(2000)版。
8.2在投标阶段提供的图纸资料和设计参数系统图,包括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
设计运算资料等;飞灰特性分析报告。工艺流程、控制对象及设备控制要
求、联锁要求、P&ID图、系统设计说明(SDD)、I/O清单等;系统所需
的仪用空气量
8.3资料提供的基本要求
8.3.1投标方应该结合本项目实际提供深度的详细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相关的系统图、PID图,总平立面布置图、各专业供货接口范围、采购部分等系统的方案,所有完整设备材料必须有明细表,有单项合计报价。
8.3.2 合同生效后10天内,卖方应提交1份资料和图纸的清单给业主复核、批准和/或参考。该清单应包括图纸(交付)进度和业主进行工程监督所需的资料,还要包括卖方各个方面工作的详细介绍。并提供下列资料:有关建筑物(结构)的总平面布置,作用在零米层建筑物基础上的载荷,有关主要设备的布置、荷载和基础资料
8.3.3合同生效后15天内,卖方应向业主/工程师提交全部必要的初步接口数据。提交的资料要能让业主或其他有关的卖方开展设计工作。
8.3.4合同生效后15天内,卖方应提交按合同要提供的设备、系统和材料初步清单及其初步运输时间表。并提供所有设备基础、预埋件、零米层以上不同楼层的留孔资料以及完整的楼层荷载和设备荷载的资料。
8.3.5设备进行制造前,总布置和安装图纸及其他必需的图纸应提交给业主复核,以完全确保所有零件都符合合同的目标。
8.3.6总布置图、流程图和详图应随设计的进展更新,使这些图纸能连续反映当时的设计。版本应能辨识,且要在图纸标栏内和印制版本中用数字标出。
8.3.7当卖方提交的图纸、资料等不需再作进一步修改或纠正时,这些图纸、资料等应在设备交付运输7日前提交,并标上“批准施工”字样。卖方应为这些“批准施工”的图纸各交一份聚酯膜底图给业主备案。
8.4要求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的图纸
8.4.1 仓泵除灰系统机械部分:
卖方除应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资料外,在合同执行期间还应提交下列资料,但不仅限于此:
仓泵除灰系统流程图
除尘器区域输灰设备及管道平、剖面布置图
除灰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图
零部件现场制作图
仓泵除灰系统设备及材料清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65毫米的管道支架布置图及支架详图
8.4.2电气部分:
卖方应按照本规范书要求对飞灰输送系统电气部分进行设计,并提交下述图纸和资料,但不限于此:
PLC系统组态图、PLC逻辑图、PLC梯形图、控制系统说明书、I/O清单;
最终的P&ID(应包括仪表和主要电气联锁)及施工图、系统设计说明(SDD)和系统操作说明(SOD)
9.0技术数据
9.1由业主提供的技术数据
9.1.1锅炉资料
锅炉的数量 | 2台 |
燃料类别 | 烟煤/褐煤 |
炉膛底部出渣形式 | 固态排渣 |
除尘器型式 | 布袋除尘器 |
除尘器灰斗数量(每台炉) | 8 |
除尘器灰斗出口标高(进料阀以下) | 2.8m |
9.1.2飞灰量
设计煤种每小时9t/h,校核煤种每小时13t/h;
9.2 由卖方提供的技术数据(但不仅限于此)
卖方应提供如下的技术数据和资料,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技术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以及这些技术数据和资料与业主所规定的要求相一致。
卖方应提供其所供设备中需要运输的最大件尺寸和最重件的重量,以及主要设备的重量和设备基础荷载(包括动载荷)。
9.2.1设备仪用空气的设计值
仪用空气的设计值:
流量(m3/min) | 压力(MPa) | 功能或用途 |
注:卖方应在上表中填入气动仪表及阀门的操作用气的要求。
9.2.2仓泵技术数据
数量 | |
仓泵外形尺寸 | |
贮存容积(m3) | |
总容积(m3) | |
仓泵的出力(kg/h) | |
仓泵出口阀 (有/无) | |
仓泵装灰排气阀(有/无) | |
仓泵输灰平衡阀 (有/无) | |
仓泵气化装置(型式) | |
仓泵气化装置(数量) | |
仓泵料位计(型式) | |
仓泵料位计(数量) | |
每台净重(kg) |
表中所列项目内容为最低限度内容,卖方尽可能列齐尽数。
9.2.3飞灰输送管道及弯头
名称 | 内径(mm) | 壁厚(mm) | 长度(m) | 数量 | 重量(t) | 材质 |
表中所列项目内容为最低限度内容,卖方尽可能列齐尽数。
10.0清理和油漆
10.1 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应从构件内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牛油迹、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和其他有害材料都应从内、外表面上清除掉。发运时,产品内外应该清洁。所有设备应由卖方在厂家上好面漆后交货。
10.2 和大气接触的钢结构和其他金属面应该刷涂合适的和经认可的油漆(含铝和不锈钢等),镀锌表面除外。钢结构上头道漆之前要经喷砂或酸洗清理,发运前应上两道底漆和保护漆。颜色为灰色。
10.3 卖方的油漆工作范围应包括灰岛内所有的主要设备,附属设备、辅助设备以及所有现场组装的原材料(不包括混凝土中的预埋件)。
11.0 包装、运输说明和保管
11.1 卖方包装他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时,应能保证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包括陆地运输、空运、海运和现场保管,不会损坏和降低质量。
11.2 货物启运前,卖方应能按业主的要求提供包装,运输和保管方法及细节给业主确认。卖方设备尺寸的包装和运输尺寸应适合场地运输。
11.3 包装应符合GB/T*****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1.4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设备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主要参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等。
所有备品应单独包装、要适合长期保存。电气及热控控制盘、柜及零部件应塑封或用其它材料密封后装箱并采取防潮措施。插件板应有防静电措施并和盘、柜分开包装。
所有设备包括电气柜和零件的包装应适合长期保存。
不同机组的设备应分别包装并用两种不同的色块显著标明。
两台机组公用部分的设备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应单独包装并和#4机组的设备一起发运。设备的零件和附件及相应的专用工具必须和设备同时发运。
11.5运输
在运输货物时应考虑铁路、公路或船运设备的限制,应考虑买主的运输设备、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标准。
对于大型部件需要拆分装运的,卖方须征得业主同意。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不能用铁路运输的特别大、重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并建议运输方案。卖方应提交大部件的尺寸(长×宽×高)和重量。见表8.5
在运输时应考虑设备卸载转移和现场安装的方便。散件应捆好或包装好。卖方应在发运前5天提供初步的特别大件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并提供初步的起吊图纸和指南。包装上应注明起吊记号。
12.0 交货进度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要求中所有设备、部件最终到货时间不超过45天。(不影响安装的到货节点可分项到货,但最终到货时间不变)
设备的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的建设要求。
序号 | 设备/部件 名称、型号 | 发运 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13.0 技术服务
13.1 现场技术服务
13.1.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月数,但业主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13.1.2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a.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b.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c.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d.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e. 卖方须更换业主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3.1.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a.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业主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b.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业主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c.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业主协商。
卖方必须承诺:在设备运行生产中第一次解体检修时,卖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检修。
13.1.4 业主的义务
业主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便捷,但不负责所产生费用。
13.2 培训
13.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主要培训内容为:运行控制、故障处理、设备维护、控制系统维护及故障处理等。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点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甲方现场 | |||||
2 | 甲方现场 |
13.2.3培训的时间、人数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13.2.4卖方自行负责培训人员所需设备、资料、住所、餐饮等培训条件。
14.0 供货范围
14.1 一般要求
14.1.1 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上面要求。
14.1.2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外构分包设备必须提供不少于三家品牌,供业主选择。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4.1.3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1.4 提供备品备件清单。
14.1.5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4.2 供货范围
卖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两台炉功能完整的飞灰收集和输送处理系统。
14.2.1 机械部分供货范围(所提出各系统的供货界限或供货设备明细,由投标方补充和完善,所供货范围必须满足和实现仓泵输灰系统运行使用正常,达到设计输灰量、就地/远程控制要求,并实现自动运行要求)
按两台炉数量填写
序 号 | 名称 | 型式规范(高′长′宽) | 数 量 | 单 位 | 备注 |
1 | 仓泵 | ||||
2 | 排气管道 | ||||
3 | 仓泵流化喷嘴 | ||||
4 | 流化阀组 | ||||
5 | 进气组件 | ||||
6 | 助吹阀组 | ||||
7 | 气灰混合器 | ||||
8 | 泵间管道 | ||||
9 | 出料阀 | ||||
10 | 输灰管道 | ||||
11 | 输灰弯管 | ||||
12 | 压缩空气管道 | ||||
13 | 压缩空气系统阀门 | ||||
14.2.2电气部分供货范围(甲方提出各系统的供货界限或供货设备明细,由投标方补充)
按两台炉数量填写
序 号 | 名称 | 型式规范(高′长′宽) | 数 量 | 单 位 | 备注 |
1 | 压力变送器 | ||||
2 | 料位计 | ||||
3 | 控制电缆 | ||||
4 | 安装材料 | ||||
5 | 电缆密封接头 | ||||
6 | 就地气阀箱 | ||||
7 | 就地电磁阀箱到设备电缆 | ||||
8 | 就地气阀箱到电子间电缆 | ||||
注:表中所列项目内容为最低限度内容,卖方尽可能列齐尽数(越具体越好)。
14.3外购主要部件的项目清单
卖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并报各分包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
部 件 名 称 | 生 产 厂 家 | 部件规格 | 数量 |
14.4 进口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4.5随机备件、必备备件项目清单(按两台炉数量填写)
名称 | 规 格 | 数 量 | 单价(元) |
排气阀 | 2 | ||
出料阀 | 1 | ||
输送阀(压缩空气) | 1 | ||
14.6 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4.7 安装、调试期间易耗品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15.0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标签: 气力输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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