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苗族彝族乡海发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青林苗族彝族乡海发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ZXYG-2014-34-343-LPS-G公(B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县青林苗族彝族乡海发村土地开发项目 施工招标已由水城县人民政府以水府发[2014]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为40.0267公顷.
2.2工程建设地点:水城县青林苗族彝族乡海发村。
2.3估算投资:投资估算573.96万元
2.4计划工期:6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规划设计图所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或复垦施工, 且在省国土厅已备案并公示(以贵州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上的公示为准)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400万以上土地整理或复垦或土地开发工程)1个,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 31 日至2014年 11月 6 日 ,每日下午14:30 时至16:30 时,在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钟山西路白鹤高架桥北侧),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查询函原件(2014年内开具的对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查询)及在水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受托人参加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文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6日,每日下午14:30至16:30,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00 元/套,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4 年1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钟山西路白鹤高架桥北侧) 。
7.其他
无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金龙 联系人: 侯 裔
电 话: 0858—******* 电 话: ****-*******
联系地址:水城县国土局四楼 联系地址:贵阳市新华路112号贵政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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