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市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安全检查(2022-2023年度)项目
北京市北京市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安全检查(2022-2023年度)项目
项目编号 | ZJ2022BJ******* |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安全检查(2022-2023年度)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79.609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5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充电基础设施现场检查专业技术基础,应熟悉掌握GB/T *****.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NB/T *****-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的相关知识;具有丰富的现场检查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qyxy.scjgj.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近三年信用记录结果无不良记录证明(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说明 |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 1.报价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机构信用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4.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对本项目目标和定位的认识、工作方案等)。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项目内容 | 1.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现场安全检查 依据市级平台的数据,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不少于400座电动汽车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进现场检查,尽量覆盖所有运营企业,重点关注大型场站,人员密集区域场站,特殊位置场站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项目及标准符合性核查;并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场站出具安全隐患报告(具体数量据实际检查情况而定),对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场站,督促运营企业立即断电整改,并进行现场复查(具体数量具体数量据实际检查情况而定)。具体包括:(1)充电场站整体环境检查;(2)供电系统安全检查;(3)充电设备安全检查;(4)新国标改造情况核查;(5)充电场站信息核查。 2.专用和单位内部充电设施现场安全检查 (1)专用充电设施安全检查 依据京管发[2020]137号文件,对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内的专用充换电设施(公交,环卫,物流等)进行联合安全检查。联合检查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协同配合,联合检查内容包括第1项中公共充电设施的检查项目,同时依据专用充电设施在线工作时间长,功率大,工作环境恶劣等特点,制订单独的检查项目,重点检查配电系统、充电设备以及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同时对充电设备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特殊时期场站的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 (2)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安全检查 对北京市部分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根据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具体情况选取部分第1项中公共充电设施的检查项目进行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配电系统、充电设备以及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专用充电设施和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检查数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置,检查总数不少于20座。 3.换电设施现场安全检查 按照名单及分布,抽取不少于20座换电站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应覆盖北京市所有换电运营企业,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区域,使用频次高的换电站,检查重点包括换电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人员能力情况,换电站的安全性(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等方面。 4.专项安全检查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进行保障性或临时性的专项检查,确保充换电设施的平稳可靠,保障城市的稳定运行。专项检查次数不低于2次,检查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景: (1)重大节日; (2)重大政治,经济,外事等活动; (3)特殊时期(如扬沙,汛期等); (4)极端恶劣天气; (5)社会舆情; (6)运营主体倒闭,破产,以致无人运维等。 5.运营企业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 对部分充换电运营企业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培训的方式,提升运营商安全运营管理能力。 (1)运营企业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从管理层面检查运营商是否针对充换电设施的采购、建设、运行建立了相对完善、符合相关规范且可实施的管理体系。运营方须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各级部门责任主体,对涉及建设运行的各环节如采购、品控、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巡检、监控、隐患排查、检修等关键点须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及做必要记录,对关键工序须制定相应作业指导书,对外包部分须进行必要控制及验收程序,且定期组织内部审查及人员培训。 (2)运营商安全运营管理能力提升:依据现场检查及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运营商安全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宣贯会1-2场,切实地提升运营商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水平,强化安全意识,重视风险,从制度上减小安全隐患的发生。 (3)运营商充换电安全基础知识培训: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培训的形式宣传设备制造、安装、配电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标准,规范运营企业的运维过程,提升日常运维的技术水平和针对性,提升运营商的安全管理专业技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
项目编号 | ZJ2022BJ*******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安全检查(2022-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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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79.609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5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充电基础设施现场检查专业技术基础,应熟悉掌握GB/T *****.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NB/T *****-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的相关知识;具有丰富的现场检查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qyxy.scjgj.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近三年信用记录结果无不良记录证明(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说明 |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 1.报价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机构信用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4.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对本项目目标和定位的认识、工作方案等)。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1.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现场安全检查 依据市级平台的数据,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不少于400座电动汽车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进现场检查,尽量覆盖所有运营企业,重点关注大型场站,人员密集区域场站,特殊位置场站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项目及标准符合性核查;并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场站出具安全隐患报告(具体数量据实际检查情况而定),对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场站,督促运营企业立即断电整改,并进行现场复查(具体数量具体数量据实际检查情况而定)。具体包括:(1)充电场站整体环境检查;(2)供电系统安全检查;(3)充电设备安全检查;(4)新国标改造情况核查;(5)充电场站信息核查。 2.专用和单位内部充电设施现场安全检查 (1)专用充电设施安全检查 依据京管发[2020]137号文件,对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内的专用充换电设施(公交,环卫,物流等)进行联合安全检查。联合检查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协同配合,联合检查内容包括第1项中公共充电设施的检查项目,同时依据专用充电设施在线工作时间长,功率大,工作环境恶劣等特点,制订单独的检查项目,重点检查配电系统、充电设备以及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同时对充电设备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特殊时期场站的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 (2)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安全检查 对北京市部分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根据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具体情况选取部分第1项中公共充电设施的检查项目进行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配电系统、充电设备以及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专用充电设施和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检查数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置,检查总数不少于20座。 3.换电设施现场安全检查 按照名单及分布,抽取不少于20座换电站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应覆盖北京市所有换电运营企业,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区域,使用频次高的换电站,检查重点包括换电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人员能力情况,换电站的安全性(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等方面。 4.专项安全检查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进行保障性或临时性的专项检查,确保充换电设施的平稳可靠,保障城市的稳定运行。专项检查次数不低于2次,检查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景: (1)重大节日; (2)重大政治,经济,外事等活动; (3)特殊时期(如扬沙,汛期等); (4)极端恶劣天气; (5)社会舆情; (6)运营主体倒闭,破产,以致无人运维等。 5.运营企业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 对部分充换电运营企业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培训的方式,提升运营商安全运营管理能力。 (1)运营企业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从管理层面检查运营商是否针对充换电设施的采购、建设、运行建立了相对完善、符合相关规范且可实施的管理体系。运营方须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各级部门责任主体,对涉及建设运行的各环节如采购、品控、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巡检、监控、隐患排查、检修等关键点须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及做必要记录,对关键工序须制定相应作业指导书,对外包部分须进行必要控制及验收程序,且定期组织内部审查及人员培训。 (2)运营商安全运营管理能力提升:依据现场检查及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运营商安全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宣贯会1-2场,切实地提升运营商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水平,强化安全意识,重视风险,从制度上减小安全隐患的发生。 (3)运营商充换电安全基础知识培训: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培训的形式宣传设备制造、安装、配电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标准,规范运营企业的运维过程,提升日常运维的技术水平和针对性,提升运营商的安全管理专业技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
联系人 |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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