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钟楼街道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钟楼街道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相关责任单位:

《钟楼街道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钟楼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5日

钟楼街道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钟楼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22]22号)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围绕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我街道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在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秸杆焚烧,实现秸秆零焚烧,垃圾零焚烧;全面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综合利用,能实现秸秆还田的必须全部还田,不能直接还田利用的要采取其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钟楼街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全年卫星监测和省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合监测零火点。

三、阶段划分

在全辖区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全要素禁烧,即在全辖区范围内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草等各类可燃物。其中,夏秋冬三季为禁烧重点阶段(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5日至11月10日,冬季11月11日至翌年3月31日),其他时段为常态化监管阶段。

四、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职责

1、各社区书记为本社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全面指挥工作。

2、各社区成立秸杆禁烧工作组,实行分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各成员负责分包辖区内秸秆清理,粉碎还田,全天候巡逻工作。

(二)分包社区领导职责

1、分包社区领导对所分包社区禁烧工作负领导责任。

2、督促落实分包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3、保证落实禁烧期间分包社区各项工作任务和纪律。

(三)禁烧办公室及督导组职责

1、负责与市禁烧办及市督查组日常的联系,接受市禁烧办的工作指导,及时传达完成市禁烧办布置的禁烧任务,协调指导各社区、居委会的禁烧工作。

2、每天按时向市有关部门上报收播进度,定时向街道禁烧领导小组汇报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3、对“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收到火情信息,第一时间与分包社区领导联系,及时扑救。

4、负责对全辖区禁烧全过程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形成记录,作为奖惩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部署落实各项禁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协调公安、财政、城管、物业、应急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参与街道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拟定、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成立督导组,负责督导各社区禁烧工作开展和人员值班情况。

(二)实行目标管理。继续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街道目标考核。街道与各社区、各社区与村民组、村民组与村民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大力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让群众理解支持,并全程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各社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并安排部署工作。二是在主要路口、主要场所悬挂禁烧横幅和张贴标语,通过发放宣传单、禁烧通知书、宣传车、大喇叭播放政策等形式,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禁烧氛围。三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中心校组织辖区学校,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

(四)实施网格化管控。各社区制定方案,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社区工作经费和各社区支部书记绩效工资与禁烧工作考核挂钩。程楼、拐棍李、闫庄社区要重点搭建瞭望棚,其他各社区安排好网格化管理人员做好辖区巡逻值班。各瞭望棚须安排禁烧人员24小时轮流在岗,佩戴袖标,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瞭望棚上要拉有禁烧横幅,瞭望棚要有桌子、凳子、铁锹、防火拖把、扫帚、水桶等工具,配备交通工具,保证扑火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五)细化源头治理。一是严禁道路上打场晒粮,田间地头、沟渠、树林内不能有秸秆,生活垃圾。二是所有进地收割机必须带粉碎机,麦茬不能高于10公分。三是所有收割后的田地,要及时组织抢种、浇水,杜绝可燃源。四是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有条件的社区要全面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综合利用,完善相关措施,组织动员单位和个人收贮秸秆。

(六)强化督导检查。一是禁烧期间所有网格必须24小时有人坚守,督导组全面督导。二是各社区成立10人以上禁烧应急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三是督查组不定时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公布,属于安全隐患的1小时内处理完毕;发现火情的,通知各社区应急分队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及时扑灭。一小时内组织深犁完毕。

(七)打击焚烧行为。派出所加大对秸秆焚烧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故意焚烧秸秆行为人进行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对发生多起秸秆焚烧案件排查不出秸秆焚烧人的,并造成较坏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排查清运消除隐患。一是督促引导农户及时对田间地边堆积的秸秆进行清运,同时社区要成立秸秆排查清运小组,对辖区沟渠、路边、树下等重点区域散落、遗弃的秸秆进行全面排查清运,不能及时运走利用的采取集中堆放看护或填埋等方式进行有效处置,防止焚烧。二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沟渠路边、房前屋后堆积的垃圾、杂物和落叶枯草进行清运处理。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农村保洁员及时打扫清理村内的落叶和垃圾,禁止随意焚烧;引导群众破除烧荒陋习,倡导文明祭祝,避免发生焚烧现象,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奖惩措施

(一)办事处每发现焚烧点(10平方米以下为一处,超过者按10平方米的倍数计算),处罚社区1000元。被上级发现的,处上级处罚,办事处另罚该社区2000元,当天上缴。缴纳不到位的,从财政转移资金中扣除,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焚烧失利导致上级单位追究办事处及领导责任的,纪工委对该社区支部书记及分包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三)秸秆禁烧纳入办事处年度目标量化考核,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社区记2分;搭建禁烧棚合理、值守人员到位的记2分;没有秸秆焚烧现象的记6分。被市级以上通报的扣4分,被办事处发现能第一时间处理的不扣分,否则每处扣1分。

各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齐心协力做好我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作物 秸秆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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