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保亭县促进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编制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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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保亭县促进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编制机构的公告


为高质量推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优化产业结构,做大产业规模,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我委拟公开遴选有相应资质的研究机构参与编制我县促进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有此意向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一、项目概况

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保亭县全力打造“三区三地”的总目标,高质量推动气候康养、雨林度假、运动探险、文化创意、南药开发、热带果蔬、休闲农业、生物科创、智慧经济、总部经济等十大特色重点产业,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动能充足、支撑有力的高质量产业体系。当前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大保亭县招商引资力度,拟聘请专业机构研究制定我县促进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支持政策,为下阶段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3日。

三、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0办公室(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168号);2.邮寄报名。收件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0办公室(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168号),收件人:胡孟琦,177*****538,邮寄信封上需注明“保亭县促进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四、报名材料: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3.营业执照;4.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5企业信用报告或诚信记录;6.相关资质复印件;7.报价函;8.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格证书;9.近三年相关研究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三)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专业研究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全省产业政策和招商引资工作,对承担过省级、市县级“十四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或招商引资相关研究课题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研究成果并加盖公章);

(五)有与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综合室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胡孟琦,电话:0898-********177*****538



保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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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 招商引资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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