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辽宁路、吉林路三交口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工程

包河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辽宁路、吉林路三交口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辽宁路、吉林路三交口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BA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辽宁路、吉林路三交口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BAZ*****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内容

1、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疑问

投标人资信、认证

6 分

2.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

(1)二级的,得 1 分;

(2)一级的,得 2 分;

(3)其余等级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

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及以上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

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具有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和本项目有什么关系,本次项目的性质是改造和建设,属于智能化建设类型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是专注于售后类性质的项目,在此使用此证书具有明星排除潜在投标人,建议删除“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

2、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本次项目的集成和安装调试所涉及到的软件都是设备厂家固化的程序,市场上统一的标准,不存在软件的研发和创新,对投标人要求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是明显的排除潜在的投标人,和本项目没有任何关系,建议删除“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拟派人员资格

6 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

(1)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的,得 2 分;

(2)具有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的,得 2 分;

本小项满分 4 分。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1、在项目人员这个方面招标人设置分值达到12分,分值太高超出招标导则要求,建议分值控制在10分以内。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交通项目业绩,难道智能化业绩就不满足能使用要求吗,投标人资质要求是智能化二级,那么根据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人员具有智能化业绩是完全满足建设要求的,招标人要求提供智能交通业绩是明显的缩小业绩范围排除潜在的投标人,建议修改成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化项目业绩即可。

人员业绩

6分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任意三个系统建设: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道路监控;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本项满分 6分。

针对以上评标规则要求,能满足全部要求的本地公司不会超过3家,除了合肥几家专业做交通行业的公司外,其它中型或小微公司是完全没有参与的机会,表面上看是公开公正的招标,实际上已经选定潜在的投标人。

合肥智能交通市场这么多年以来一直被那么几家公司垄断,其它公司很少有机会能参与进来,为了给新型具有建设能力的优质公司参与机会,体现公平与公正,让市场发挥主体作用,建议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其它公司更多的机会。

(1)具有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和本项目有什么关系,本次项目的性质是改造和建设,属于智能化建设类型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是专注于售后类性质的项目,在此使用此证书具有明星排除潜在投标人,建议删除“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本次项目的集成和安装调试所涉及到的软件都是设备厂家固化的程序,市场上统一的标准,不存在软件的研发和创新,对投标人要求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是明显的排除潜在的投标人,和本项目没有任何关系,建议删除“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在项目人员这个方面招标人设置分值达到12分,分值太高超出招标导则要求,建议分值控制在10分以内。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交通项目业绩,难道智能化业绩就不满足能使用要求吗,投标人资质要求是智能化二级,那么根据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人员具有智能化业绩是完全满足建设要求的,招标人要求提供智能交通业绩是明显的缩小业绩范围排除潜在的投标人,建议修改成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化项目业绩即可。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依法参与了“包河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辽宁路、吉林路三交口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工程:2022BFBAZ*****)”项目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以下要求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如下质疑: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中“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1)二级的,得1分;(2)一级的,得2分;(3)其余等级不得分。”

质疑请求:ITSS是一套成体系和综合配套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用于指导提供标准化和可信赖的IT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类项目招标通常采用此资质较为适配,本项目为外场设施建设类项目,已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综上,ITSS运维资质不符合本项目类型特点,资质与实际需求不适配。建议删除该项资质要求。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拟派人员资格中“(2)具有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质疑请求:本项目是工程实施与系统集成类项目,更注重集成应用与管理层面的人员需求,要求拟派人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团队人员专业配置不完整、专业职责范畴有重叠,且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要求过于笼统;鉴于项目属于交通类项目范畴,拟派人员缺少交通工程师等交通类专业人才。建议修改为“(2)具有交通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2.2.3(2)技术评分标准—2、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产品品牌厂家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绿色工程称号”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评审依据:(1)证书扫描件;(2)公示网站截图(含网站链接)。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根据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从未举办过“国家级绿色工程称号”评选。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明确绿色制造分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4块,主要集中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且已公示五期;同时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最新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7号),均未涉及“国家级绿色工程称号”评选项。此项设置,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附相关证明: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7号)

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1/22/content_*******.htm

2、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大华、洲明科技】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0/art_0e******e17c471e9e13da0daf5e3532.html

3、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0/art_c*****d63c*****d8d40f8d74eebc571.html

4、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0/art_bbabeafb9fe8419a8bcc888b0f******.html

5、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208家、绿色设计产品53种、绿色园区2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4家)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wjfb/art/2020/art_9612be*******ec2b25d307d38b09b16.html

6、第一批绿色制造名单【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0/art_919a*******b4b69b89ca488eef*****.html

质疑请求:

删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删除,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5、招标文件第43页:“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1)二级的,得1分;(2)一级的,得2分;(3)其余等级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问题及建议: ITSS资质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一级是最高等级证书。本项目要求ITSS二级得1分,一级得2分,其余等级不得分,结合本招标项目预算(600万元),资质等级要求过高,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以及具有明显偏向性。建议删除该项资质要求。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43页:“3.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 及以上证书的,得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问题及建议:CMMI是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研发的过程改进模型,也是国际上用于评价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的一项重要标准,分为初始级、管理级、定义级、量化级、优化级5个级别。本项目所需软件并不存在较强的定制需求或较高的复杂性,况且,提供软件著作权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也可以证明软件可靠性,为何只要求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很少有公司会去申报CMMI证书,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建议删除投标人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资质要求。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43页:“(2)具有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问题及建议: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属于高等级职称,证书等级要求过于苛刻,要求项目组成员具有以上专业高级职称不合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建议删除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要求。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招标文件第43页)“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1)二级的,得1分;(2)一级的,得2分;(3)其余等级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质疑请求:评标办法中已要求产品品牌厂家具有ITSS资质,不应再对投标人设置ITSS运维资质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2)-技术评分标准-品牌评审中 “1.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产品品牌厂家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1 分;” 同时,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已作出了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2)-技术评分标准-运维服务中“针对项目需求提供专业运维服务,方案科学合理,能满足使用单位交警部门各项要求,评委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 1.5 <F≤2分;良好的,得 1<F≤1.5分;一般的,得 0<F≤1分;未提供不得分。”综上,建议删除投标人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要求。

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能否复用(即:同一份业绩既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又满足人员业绩要求的情形)。

质疑请求:请予以明确答复。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招标文件第44页):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任意三个系统建设: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道路监控;(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本项满分6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业绩(招标文件第45页):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任意三个系统建设: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道路监控;(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本项满分6分。

商务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与人员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10、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资信、认证”第二条“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1)二级的,得1分;(2)一级的,得2分;(3)其余等级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 分。

ITSS证书是证明投标人有运营维护能力的证书,此项目非运营维护项目,要求ITSS等级过高,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故投标人具有ITSS证书,即可证明投标人有足够的能力进行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且ITSS证书一共有四个等级,四级为入门级,三级及以上即视为有运营维护的能力。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需求,本项目只需要满足ITSS三级以上的证书即可。建议讲此打分项改为:具有标人具有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1)三级的,得1分;(2)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3)其余等级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第46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技术评分标准”的“品牌评审”第二条 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产品品牌厂家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绿色工程称号”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我公司在向相关主流电子警察产品品牌厂家收集投标资料时,均表示无此称号,请问是该称号是否有误?请确认。

删除,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2、我单位报名参与“包河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辽宁路、吉林路三交口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关于招标文件内容中有如下疑问:

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中:

1.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2017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科学进步奖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分。

合肥市同类项目招标中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中都会有关于投标人所参与的项目获奖加分,本次招标中以科学进步奖作为加分项,经市场了解同时符合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和科学进步奖的本行业单位少之甚少,此类设定具有明显排他性。

建议修改为:

1.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省级及以上的(如优质工程奖、交通优质工程奖或其他交通类奖项),得 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现变更为:“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资信、认证

6分

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

(1)二级的,得1分;

(2)一级的,得2分;

(3)其余等级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拟派人员资格

6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

(1)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的,得2分;

(2)具有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满分4分。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1.本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一人一岗,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取一次;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投标人业绩

6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任意三个系统建设: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道路监控;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供货范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投标人荣誉、奖项

2分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人员业绩

6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任意三个系统建设: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道路监控;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合同供货范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2.3(2)

技术评分标准

品牌评审

2分

1.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产品品牌厂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产品品牌厂家具有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高清监控系统

6分

1.系统结构及功能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详细、设计合理。评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2.硬件设备选型、配置、其它要求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评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交通信号控制 系统

6分

1.系统结构及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详细、设计合理,是否考虑到与附近区域信号系统、中心现有信号控制平台兼容。评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2.硬件设备选型、配置及其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设备兼容性,主要技术指标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高清电子警察 卡口、匝道系统

6分

1.系统结构及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详细、设计合理,高清录像实际捕获率和识别率等。评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

良好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2.硬件设备选型、配置及其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设备兼容性,主要技术指标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

良好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管线及其他

2分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1.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以及所投产品具体型号和其产品档次等;

2.选择的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品牌认可度等因素及产品质保情况等;

3.方案优于招标文件等。

优的,得1.5<F≤2分;

良好的,得1<F≤1.5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系统配置合理 性

2分

充分考虑原系统现状、兼容性和扩展性,系统配置合理科学,评委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1.5<F≤2分;

良好的,得1<F≤1.5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5分

施工方案内容详细可行,施工人员组织调配科学合理,工期进度时间安排周详的,根据项目人员配置、技术力量、现场勘察、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工期安排、竣工验收方案等项目综合打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的完整性综合评分:

优的,得 3<F≤5 分;

良好的,得1<F≤3 分;

一般的,得0<F≤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

5分

评委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重难点分析、对应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优的,得 3<F≤5 分;

良好的,得1<F≤3 分;

一般的,得0<F≤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财务状况

3分

评委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进行综合评分(2018 、2019 和 2020三个年度),如企业经营有无亏损、资产负债率等。

优的,得2 <F ≤3分;

良好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2018 、2019 和 2020 三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年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培训计划

2分

针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且合理可行,评委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1.5<F≤2分;

良好的,得1<F≤1.5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运维服务

2分

针对项目需求提供专业运维服务,方案科学合理,能满足使用单位交警部门各项要求,评委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1.5<F≤2分;

良好的,得1<F≤1.5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价格分

_2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评标价得分为满分。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5。

合理性得分

8

(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报价合理性得分计算

a.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1

b.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2

其中:Fn=8。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内容现变更为:“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26分

(2)技术部分:41分

(3)报价部分:33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申工

联系方式: 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2年6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7日

标签: 智能交通 升级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