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体产品公路长途运输招标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体产品公路长途运输招标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内    容    规    定

项目概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宁夏银川市宁东重化工基地建设大型煤化工厂:其甲醇及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装置规模为180万吨/年煤制甲醇、60万吨/年MTO综合利用装置。本项目以的煤为原料,水煤浆加压气化制备粗合成气,经变换、净化得到满足甲醇合成要求的精制合成气,再经合成得到粗甲醇。MTO级粗甲醇经过MTO装置生成乙烯、丙烯、C4;乙烯、丙烯再经聚合最终生成聚乙烯、聚丙烯产品,由MTO装置生产的混合C4 送入C4产品下游装置,生产丁烯-1、 MTBE、丙烯,工艺过程中副产硫磺产品、C5及以上组分及燃料气等副产品。

本项目计划2014年10月份投产, 2014年两聚产品公路长途运输计划为5万吨。2015年起,两聚产品公路长途运输计划为60万吨。本次计划招标6家物流公司。每家公司长途运输能力保证在350吨/天以上并有连续的承运能力。实际运输量及路线会根据销售和生产情况增加或减少。 

招标内容: 

合同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体产品公路长途运输

工作范围:固体产品(聚烯烃)从厂内仓储中心库房至各销售地区公路长途运输。

项目执行日期:开标之日起370天有效。

招标方
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重化工基地宝丰工业园

邮政编码:750411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王权汉                     电话:139*****061

1.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自开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物流公司成立五年以上,即2009年10月1日前成立;

(5) 注册资金在1000万(含)以上;

(6) 自有栏板车辆的核定载重吨位总合计不少于1000吨;

(7) 购买车辆商业险和货物保险。

注:投标申请人将上述1~7项要求的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及授权委托书发至(招标公司的邮箱)。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在开标二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中的不清楚之处提出疑问。

分系统报价
投标人进行填写报价单形式报价:详见报价明细单。

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不接受承兑汇票)。

提交时间: 2014年 11月9日17:00前交至招标方指定帐户。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期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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