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关于转发<湖南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132号)和《浏阳市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工作方案》(浏病防指[2021]1号)文件要求,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辖区内农贸(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外卖快递行业、专业冷冻冷藏库房及从事冷链运输物流配送企业等监测点位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工作。每个监测点位的取样分类为:食品及包装样、环境样、从业人员样。项目预算金额为82.5万元(计划抽样检测*****批次,每个样品单项上限报价为33元,包含上门抽样费18元和核酸检测费15元)。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监测对象

1.冷链食品及包装。检测对象包括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重点关注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检测样品要求覆盖进口和国产,品种具有地域代表性。

2.相关环境。生产加工、贮存、经营场所等环境。检测对象包括相关设施、用具表面,储存食品的冷库、冷藏设施内部表面,排水系统中的污水,经营场所内经常性跨区域移动的工具或物品、公共空间中人员接触较多的部位和工作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环境等。

3.从业人员。农贸(集贸)市场、专业冷藏冷冻库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高风险从业人群。

(二)监测环节

1、辖区内农贸农贸(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外卖快递行业、专业冷冻冷藏库房及从事冷链运输物流配送企业等。

2、按照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采购人的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发现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根据需要随时安排采样检测。

(三)服务内容和流程

1、核酸检测服务内容包括采集箱及耗材的提供、取样、填写相关表格、样本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服务流程: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下达的监测计划到达监测地点——成交供应商采集样本并录入样本信息——成交供应商检测——成交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采购人收取检测报告。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周期:一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检测试剂、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检测标准等须符合湖南省临检中心相关要求。

2、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样本进行保存。

3、业务量的计取:以实际采样并检测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4、根据采购方指定和安排,包含采样及检测全过程,填写相关表格,并岀具报告及汇总表格,按采购人下达的监测计划或临时下达任务携采集箱及耗材到达指定地点采集收取标本;一般情况下采集收取标本后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特殊情况及应急情况下采集收取标本后6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5、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保存保管好所检测到的新冠病毒阳性标本(原始标本和所提取到的核酸样品),发现阳性标本应保存并及时报告采购人,所有检测结果未经允许,不得对外传播或发布,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6、若疫情终止无检测需求或者国家政策涉及到核酸检测项目停止时,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验收标准

简易验收。

七、其他要求

违约责任:

1、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下达的监测计划或临时下达任务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集样本,每次扣除费用1000元;成交供应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的,每次扣除费用1000元。

2、如因成交供应商检测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的,除扣除当月全部费用外,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付款方式

1、付款人: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实际检测量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金额=实际检测量×成交单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和结算清单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冷链食品 新冠病毒 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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