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2年6月份盐酸招标公告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2年6月份盐酸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2年6月份盐酸招标邀请函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2年6月份盐酸招标邀请函 | |||||||||||||||||||||||||||||||||||||||||||||||||||||||||||||||||||||||||||||||||||||||||||||||||||||||||||||||||||||||||||||||||||||||||||||||||||||||||||||||||||||||||||||||||||||||||||||||||||||||||||||||||||||||||||||||||||||||||||||||||||||||||||||||||||||||||||||||||||||||||||||||||||||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6月份盐酸采购,为保证生产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 采购说明: 1.1 原材料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生产用盐酸。 1.2 使用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1.3 供货数量:31%盐酸2400吨,实际数量以需方生产需求为准。 1.4 质量要求:合格,全部达到我司生产要求。 1.5 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公安易制毒备案后供货。 2. 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证明文件,投标单位需携带资质原件。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确定供货范围、供货时间,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说明书的要求组织制作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 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表(后附表)报价,便于评标小组进行比较。 2.6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7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8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22年6月14日下午14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9 甲方提供标书,标书发出日期为2022年6月8日。参加招标单位于暂定2022年6月15日参加招标,(如有时间变动另行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后交*****元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3.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具有以下内容 3.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易制毒经营许可证)。 3.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1.3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1.4 各种资质证书和获奖证书。 3.1.5 企业或公司简介、经营业绩和近期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电话等。 3.3 报价单6份(后附表)报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3.1按照招标邀请函中附表填写报价单(便于招标委员会评标),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3.2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3.3 不允许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 4. 开标 4.1 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9:30 4.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二楼会议室 4.3 参加人员: 4.3.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小组成员。 4.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 开标程序: 4.4.1 2022年6月15日上午9:30前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并抽签,以确定投标顺序。 4.4.2 2022年6月15日上午9:30开始招标。 4.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4.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4.4.5 投标单位单独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抽签决定。 4.4.6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5. 招标原则: 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5.1.1 报价情况。 5.1.2 企业信誉。 5.1.3 执行合同的能力,每次投标数量不低于2000吨。 5.2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委托的部门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按照评标结果的顺序由第二单位递补。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 付款方式: 现汇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入库,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付承兑。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联 系 人:姚正刚 电 话:137*****952 0532-********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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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8日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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