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小区A区10KV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银都小区A区10KV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灌东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银都小区A区10KV供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种渠道筹措、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响水县银巷大街以东,淮海大街以南,瑞海路以北,中兴河以西。
(2)工程规模: 线路10KV,总容量11600KVA,工程造价约 2000 万元。
(3)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 日历天内完成所需用电工程全套设备的供应、施工、调试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段实施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送电。
四、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银都小区A区10KV供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或电力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施工资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项目部成员具有至少3名通过盐城供电公司安全资格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考试部门发布的电安【2014】5号文件)。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2014年4月—2014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5)为确保工程投运后的快捷维保服务,如投标人是盐城市外企业,投标前必须在盐城市内设有分公司,并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与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签订的盐城市范围内的居配工程合同(投标时必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居配工程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七、本项目采用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14年 10 月 31 日 16 时至2014年 11 月 7 日18:00时前携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9室),联系人:胡荣艳,联系电话:****-********)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玖拾伍 元整(¥: 95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后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特别说明:为防止投标人挂靠资质,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按无效标处理。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附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彭筑华
联系电话:151*****007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胡荣艳
联系电话:****-********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邮箱: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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