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分局东河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东河区分局东河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东河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东河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河区金三角以西,110国道以北,西北门村。 | ||||||||||||||||||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东河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4】185号、包发改审批字【2014】186号) | ||||||||||||||||||
3.工程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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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6. 注册结构师证书或注册建筑师证书; | ||||||||||||||||||
四、 | 投标报名 | |||||||||||||||||
1.报名时间及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下午14:30-16:30) | ||||||||||||||||||
2.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不提供网上报名。 | ||||||||||||||||||
五、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2014年11月05日至201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
2.领取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
七、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3号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1806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单杰 | 联 系 人: | 韩博文 | |||||||||||||||
电 话: | 电 话: | ****-*******/316/990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zyzb666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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