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第十标段
[招标公告]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第十标段
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十标段(通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通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29.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010107*****010 | |
建设单位:榆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
标段(包)名称: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十标段(通信工程)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榆树市区内 | |
总投资(万元):229.7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通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0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三开标室(二楼101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15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CS22019(ZBA)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2]5号文件及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00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涉及市区32个小区、36栋楼,总建筑面积约19.7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321户。楼道供热管线维修更换8133米;铺设燃气管道9759米;维修安装更换水表2404个、阀门7402个、给水管线*****.8米;维修安装更换感光声控灯172盏、LED灯2325盏、单元门禁系统184套、电表箱192台、电度表2340个、强电金属线槽6045米、电线*****米、电缆1555米、综合配线箱192台、弱电金属线槽*****米、φ10镀锌圆钢接闪线6512米、固定支架6512根,φ10镀锌圆钢引下线6028米、接地线1550米、接地体角钢310根;外墙维修******平方米,屋面防水维修*****平方米、单元雨棚维修410平方米、楼道地面及踏步维修80平方米、楼道内墙维修粉刷*****.2平方米、栏杆扶手维修粉刷6120米、雨水口维修389个、雨水管更换7769米、更换单元门窗176套、仓房外墙抹灰粉刷180平方米、增设楼栋牌71个,单元牌187个。 2.3 建设地点:榆树市区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修缮工程); 第二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修缮工程); 第三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修缮工程); 第四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修缮工程); 第五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五标段(修缮工程); 第六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六标段(给水工程); 第七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七标段(供热工程); 第八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燃气工程); 第九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九标段(电力工程); 第十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十标段(通信工程); 第十一标段:2022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一标段(防雷接地工程)。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建筑公共区域修缮工程一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建筑公共区域修缮工程二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建筑公共区域修缮工程三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四标段:建筑公共区域修缮工程四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五标段:建筑公共区域修缮工程五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六标段:给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七标段:供热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八标段:燃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九标段:电力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十标段:通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十一标段:防雷接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日,共355日历天。 2.7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633.6081万元; 第二标段:813.3519万元; 第三标段:645.0636万元; 第四标段:641.0012万元; 第五标段:732.6143万元; 第六标段:410.8655万元; 第七标段:395.6323万元; 第八标段:119.5315万元; 第九标段:314.7603万元; 第十标段:229.701万元; 第十一标段:100.9879万元;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十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八标段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压力安装许可证GB1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第九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五级(含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 第一标段至第十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 3.5 第十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防雷技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投标单位仅可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12 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1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177*****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三开标室(二楼101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省榆树市向阳路 联 系 人:罗大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 系 人:王越 电 话:173*****515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保障性安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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