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枢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配套房屋物资招标公告

铁路枢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配套房屋物资招标公告

大连铁路枢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配套房屋物资(牵引供电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4-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铁路枢纽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大连铁路枢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78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枢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接触网支柱、绝缘子、承力索、接触线、附加线、接触网配件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自大连北站(不含)至登沙河(不含)正线长约46.95公里,包括大连枢纽闫家楼至金州东门货车联络线、广宁寺至二十里台货车联络线(上下行)、广宁寺综合物流中心等相关工程。全线共建2座分区所、2座开闭所、7个网上开关站、改造金州牵引变电所1座,将为编组站供电的两条馈线改引至新建的金州开闭所。

2.2招标内容:本工程所需物资接触网支柱、绝缘子、承力索、接触线、附加线、接触网配件等具体数量、型号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投标产品如属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CRCC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等;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3.6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三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在200km/h以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提供两个及以上用户(铁路局/铁路公司主管部门)2010年以来出具的200km/h以上铁路安全运行一年以上的用户证明, 施工单位、供电(维管)段所出具的应用证明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大连金州区国防路8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枢纽项目经理部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JCW-9、JCW-10每套1000元, JCW-3、JCW-4、JCW-5、JCW-6、JCW-7、JCW-8、JCW-12每套1500元,JCW-1、JCW-2、JCW-11每套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大连枢纽项目部下述账号(见7.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购买包件号,并在规定出售时间内持电汇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9时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6日10时,地点为:大连金州区国防路109中学南侧锦江之星宾馆一楼会议室(项目部对面)。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JCW-9、JCW-10包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其余包件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枢纽项目经理部

地 址:辽宁省大连金州区国防路8号(大连109中学对面)

联系人:李宏斌

电 话:186*****393

邮 箱:eebdlsn3@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账 号:****************497

 

 

2014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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