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硬件招标公告
计算机软硬件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对一批计算机软硬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联系电话:****-********转8343
采购方地址:福州市新权路29号
2、招标文书编号:FYZB-B2-*******
3、货物名称:
品目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包1-1 A4专业扫描仪 4台
包1-2 UPS电源
2K 1小时 1台
包1-3 激光打印机 1台
包2 B超排队叫号管理系统 1套
包3-1 防火墙软件 1套
包3-2 网页防篡改软件 1套
包3-3 视频图像采集卡 3块
包3-4 触摸屏 3块
包3-5 触摸屏支架 3个
包4 网站管理软件系统 1套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6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5.7、包3-1防火墙要求投标货物的厂商具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且该服务机构具有国家信息安全工程类一级以上(含一级)服务资质证书。
5.8包3-1防火墙要求投标货物的厂商是福建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服务单位。
5.9包3-1防火墙产品必须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投标方具有公安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5.10包3-2产品取得“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5.11包3-2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5月9日起至2007年5月16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主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5月17日上午09:30
8、 谈判开始时间:2007年5月17日上午09:30。
9、谈判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黄先生 汪先生
联系电话:0591—******** ******** ********(传真)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000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0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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