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宁德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B1标段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宁德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B1标段招标公告

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高速公路宁德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B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F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高速公路宁德段工程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宁德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2]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沈海复线宁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宁德沈海复线宁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2.2 项目的规模: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增坂村(增坂互通),终点: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油车岭,主线里程24.536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米,全线共设增坂等3处互通立交,全线设计行车速度100km/h。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2.3.1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为17个月(不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1、增坂互通A、B匝道及主线K0+000—K1+500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工期为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2、飞鸾互通H、I匝道及互通主线桥至项目终点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在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3、其余路段计划工期为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

2.3.2房建工程施工工期为12个月,其中:飞鸾互通房建工程计划施工时间为2015年3至2015年10月,宁德东互通房建工程计划施工时间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2年。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

工期

(月)
 
B1
 K0+000~ZK30+123.529/ YK30+100
 全长24.536km
 路面工程: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主线、互通立交匝道、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隧道沥青砼路面);收费广场及接线水泥砼路面;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标牌、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收费岛安全设施;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工程:中央分隔带、碎落台、边坡、隧道进出口、互通区、收费站绿化。

房建工程:建筑物主体工程、隧道供配电房、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场区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收费大棚等。
 见招标文件公告第2.3条。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发包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人;当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相应资质或无绿化施工相应资质时,可选择具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路面工程施工企业的要求:2009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成功地完成过至少两个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含交通安全设施等,并以交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个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在1.5亿元以上;

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的要求: 2009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成功完成过至少两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均为20公里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可含在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中)。

③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有效信用等级为A、AA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施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其业绩资料免于审查、不必提交。

(3)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

(5)根据省发改委、省重点办《关于 2013 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4]54号)规定,2013年度被评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在文件正式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1家,且必须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作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有分包,分包企业承担相应分包工程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不得同时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或同一企业同时参与多个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视为无效,都将被否决。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武汉大通公路桥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已中标的试验检测单位(福建南平市天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姓名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有效信用等级为A、AA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施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业绩不作公示(包括交安))。若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资料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信息经查实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并报省交通运输厅按法律、法规、规章及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7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信用考核等级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宁德市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上述材料);

(2)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人提供);

(3)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含《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修编版》(上册)及《招标文件补充本》(上、下册)每份售价 500 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合同段售价 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交通运输部部颁的有关范本、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11月11日9:00,集中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贵岐路1号(宁德沈海复线宁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4年11月11日15:00,地点:宁德沈海复线宁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8 时30分至10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宁德市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办理递交手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沈海复线宁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贵岐路1号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管理分公司院内)

邮 编:352100

联 系 人:游先生 、钟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ndnl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46号鸿源天城写字楼411室

联 系 人:陈楷 叶成茂

电 话:****-******** ********

传 真:****-********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2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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