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价所)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地价所)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单证印刷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省地价所)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16: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1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499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省地价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受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省地价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 (JSZC-G2022-14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G2022-142
2.项目名称: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
3.预算金额:
分包一(包括苏州、盐城、泰州、宿迁):1664万元;
分包二(包括南京、徐州、淮安、扬州):1664万元;
分包三(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镇江):1664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一、二、三,最高限价为不动产权证书5.2元/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3元/张。
5.采购需求:
(1)对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印制服务进行招标,服务期3年。
(2)具体印制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下达的《印制任务书》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合同周期内的证书及证明印制数量规模。合同有效期内,因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数量变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最终合同价格:以各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乘以分包区域内实际承印的证书及证明数量确定每年合同价格及支付金额。
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分包投标,但中标结果只能为一个分包,不能兼得。评标委员会对各分包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每个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一名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综合排名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按分包1-3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前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名在后的递补)。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工商注册地在江苏省以外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单位,还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且签订合同前,在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备案,若备案不成功,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具有有效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印制标准文件的领取
1、印制标准文件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263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网址为: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4/07/content_*******.htm)。
2、投标人请按需领取
在2022年06月08日-0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如无印制标准文件(1)的投标人,凭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后),至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015室)领取。
3、保密要求
已领取印制标准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由于投标人处理不当导致的泄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投标前须将所领取印制标准文件交回至采购人。如不参与投标,请务必将所领取印制标准文件交回。
(二)投标送检样品的说明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印制投标送检样品:不动产权证书样品、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品各6份,且证书和证明编号为:320*****567;不动产登记证明带色标半成品样品5份;证书的封皮、封二、封三、内页纸及证明的纸张各10张(A4)。由投标人自行送至国家级防伪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可至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报告需注明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印制服务采购项目,并根据第五章“九、投标样品第三方检测”的检测内容出具报告,检验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且检验报告出具时间需在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内。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需自行采购防伪原材料制作投标样品。自行采购防伪原材料依据的防伪纸张及全息防伪标识参数详见证书印制标准文件。
投标检测样品需按照下列文件标准印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263号);2、《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中的:五、更新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更改法律依据,将电子和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因为提交投标样品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材料、技术要求与批量生产的要求相同。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省地价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
联系人:孙梦梅
联系方式:025-********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苏俊
联系方式:025-********
八、其他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d3.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附:
保 密 承 诺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江苏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供应商承诺依法承担“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22-142)的保密责任。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规定,保证不泄露本项目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所领取的印制标准技术文件资料将在提交投标送检样品的同时全部退回采购人。如没有参加投标,已领取的资料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回。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归还(不得破损或缺页),自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对制作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进行保密管理,在计算机设备上删除相关内容。不将涉密的招标文件、评审有关内容和项目内容等情况对外泄露。
四、不将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内容以文字、言论等形式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向外传播。
五、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泄密,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责任人签名:
联系方式:
领取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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