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期)扩建项目市政及附属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期)扩建项目市政及附属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期)扩建项目市政及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2022-06-08 18: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期)扩建项目市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期)扩建项目市政及附属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20〕3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84-01-******。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和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期)扩建项目市政及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

2.3 工程规模:市政工程、照明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排水排污工程等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预算:概算总投资为834.41万元,建安工程费为6,000,414.00元(和财建〔2020〕预第413号),扣减绿化工程费635,800.59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364,613.41元。

2.4.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施工,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及保修,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实行总价包干。

注明:建安工程费包含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所需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及税金,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料价涨落波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财政部门结算时不再考虑其他任何费用调整(但工程量清单有漏算、错算的项目除外)。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1年8月至10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满足《关于阶段性減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或(粤人社发【2020】58号)的企业可不提供2020年相关月份社保,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1 29日09:00至2021年12 03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03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10 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6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6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东发展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1129日09:00至2021年1203日17: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7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6.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所涉及相关人员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6.9已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确认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在我县域内一年投标的处理;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在我县域内投标资格一年并网上公示。违反上述规定放弃投标的由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按上述规定及河源市规划建设局、河源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河规建〔2006〕312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21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相关提示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62-*******

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龙湖小区

代理机构: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话:0762-**************

地 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0762-*******

地 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及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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