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6-08 18: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2020】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资金(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可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代码:2019-******-46-01-******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灯塔盆地首期规划区西南侧,规划锦七路和绣五路交叉口北侧。

2.4 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为500m3/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设备管理房等生产和管理辅助设施等,配套新建污水管道约1.4km,污水管道管径DN400-DN800;新建雨水管道约1.6km,雨水管道管径DN600-DN1200;新建给水管道约0.79km,管径DN100。

2.5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0元,其中:

2.5.1建安工程费以********.97元为最高投标限价。

2.5.2设计费以******.40元为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按照建安工程费(含专业暂估价)1.8%60%计取]。

2.5.3勘察费以*****.73元为最高投标限价。

2.5.4专业暂估价(沟槽支护工程):*******.00元,为不可调整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下浮。

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注: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

(1)勘察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批复文件所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

(1)勘察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详细勘察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地形地貌测绘、工程测量、勘察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

2)设计

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3)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中标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4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中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

3)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5)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但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损坏的除外。

6)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T82-2012)、《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4)拟派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5)专职安全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 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人员社保证明。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12608:302021年12217:30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符合上述情况的投标人同时须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之规定以书面形式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否则依法处理。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112608:302021年12217:30止。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东源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7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河住建通[2020]56号,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 分。企业信用分降为C级时,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1610:00,地点为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源县建设一路原东源规划局4楼)。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中标人须知

8.1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8.2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8.3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4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8.5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8.6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2 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8.7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 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8.8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2018]204号)、《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11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并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东源县顺天镇灯塔盆地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俞先生

电 话:0762-*******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电 话:0762-*******

传 真:0762-*******


交易场所: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东源县建设一路原东源规划局4楼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62-*******

温馨提示:为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以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同时避免委派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及有亲密接触史的人员参加开标,投标人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参加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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