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2年学生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2022]9872号

新疆大学2022年学生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2022]9872号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2022年学生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9872号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2年学生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大学2022年学生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化验、心电图、DR、信息导入、体检表信息录入上传(包括甲方体检)等项目(详见附表)(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方需对检测项目做好保密工作;中标公示期满后,以甲方通知检测时间为准,即刻响应。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体检学生体检信息粘贴及全部信息录入工作。体检时间段拟定为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根据疫情防控和学生开学返校时间而定,体检工期30天,信息录入工期1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2、 财政监督电话:0991-*******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莉、李春雪

电 话:0991-*******




标签: 学生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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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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