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路及周边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天虹路及周边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天虹路及周边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6-08 18: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天虹路及周边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天虹路及周边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已由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高投审〔202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可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天虹路及周边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代码:2108-******-04-01-******

2.3 建设地点:河源市高新区天虹路及周边小区。

2.4 工程规模及内容:天虹路及周边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范围内包括天虹路及两侧安置小区、河源市高新区东埔片区河埔大道(加油站至191乡道段)、高埔路企业(民乐路至天虹路段)、高埔路南侧(天虹路至科技大道段)、河埔大道(天虹路至民生路段)以及高埔路北侧(时代公寓至民乐路段)等六个片区污水系统进行改造,以及照明工程、支流河床硬底化提升工程。

(一)天虹路及两侧安置小区:1、废除现状污水管DN300,新建污水管DN500长391米,新建管道两侧增设DN400预埋管长198米。2、两侧安置小区新建污水管DN300长970米。

(二)河埔大道(加油站至191乡道段):新建污水管DN300长256米,设置一座截留井。

(三)高埔路企业(民乐路至天虹路段):增设DN400预埋管,到西侧企业范围约长51米;东侧新建污水管DN500长约3米整治错接口。

(四)高埔路南侧(天虹路至科技大道段):新建污水管DN600长676米,新建污水管道两侧增设预埋管DN400长248米。

(五)河埔大道(天虹路至民生路段):1、对东侧雨水管DN300-DN500进行清淤后作为污水管使用,新建污水管DN500长15米进行截留。2、河埔大道(民乐路至民生路段)新建污水主干管DN400长180米,错接、混接处整治新建污水管DN3001长15米。

(六)高埔路北侧(时代公寓至民乐路段):1、新建污水主干管DN500长158米;新建污水管DN500长合计11米,将时代公寓两处现状污水管接入。2、绿化工程。

2.5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4元,其中:

(1)工程费(即建安工程费)以********.05元为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内容的造价,投标人必须承诺工程费报价为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内容的造价。

(2)施工图设计费以******.19元为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设计费按照建安费1.8%55%计取)。施工图设计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投标人必须承诺施工图设计费报价为包含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

(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注: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6 工期要求

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7 招标范围

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图纸和预算等送审、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7.2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2.7.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概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中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

(3)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5)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但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损坏的除外。

(6)中标人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进出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8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T82-2012)、《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2)企业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拟派施工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21年09月至2021年11月的人员社保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备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229日08:30至20220105日17:30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网上获取地址: 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网址:http://14.215.227.219:81/)。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HYZF)。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1229日08:30至20220114日16:30止。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和评标过程中,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和无法对所有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招标人应当申请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特别提醒:

(1)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插入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60)分钟,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行模拟解密成功与否来验证锁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确保使用正确的CA锁,以免因使用错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

(3)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4)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远程解密期间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开标1室电话(0762-*******)和招标代理电话进行咨询。

6.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7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8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规定: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将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上扣除其企业信用分,当企业信用分为70分或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118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14.215.227.219:8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7.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9开标事宜

9.1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10、疫情防控

10.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邝先生

电话:0762-*******

传真:0762-*******

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大楼949室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2-*******

传真:0762-*******

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2-*******

地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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