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莞镇莞中村乡村振兴爱心集市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内莞镇莞中村乡村振兴爱心集市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内莞镇莞中村乡村振兴爱心集市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6-08 18: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内莞镇莞中村乡村振兴爱心集市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莞镇莞中村乡村振兴爱心集市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投审﹝2021﹞5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省级涉农资金安排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平县内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内莞镇莞中村乡村振兴爱心集市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连平县城内内莞镇莞中村。

2.3 工程规模:在周氏祠堂前面的原市场用地划为公益场区,其他两块为农贸市场区和电商一体化功能区,总建筑面积为4609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975平方米。主要内容为:(1)一扇大门,高度为11.87米;(2)一层门式钢架结构的散户摆摊区,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3)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农贸市场及电商一体化多功能平台,建筑面积为2786平方米。

2.4 项目总投资为*******.26元,本招标项目EPC招标最高限价为:*******.3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41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4元。

说明: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实际中标金额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金额(1-中标下浮率)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

(2)施工工期:160日历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修复及竣工文件编制等。

(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4)联合体牵头人

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要求以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的资质:

①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②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3.3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注: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类专业)及以上资格,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6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1年09月至2021年11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且应以具备本项目施工资质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4.投标报名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1年12月30日17: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交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开标会的,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提交投标文件不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如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6.8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6.9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10 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的要求,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11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12 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指引》的要求:投标人如到现场投标的,须单独提交《投标人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3日10:00,地点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凭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7.4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 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注:参加开标的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内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8*****225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内莞街

招标代理: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724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肖国排新村苑第一层商铺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总承包 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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