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汽轮机(1×300MW)通流部分改造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一号汽轮机(1×300MW)通流部分改造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1.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号汽轮机(1×300MW)通流部分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SGXY-2007-205031 )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个根据改造项目和要求完成高、中、低压缸通流部分技术改造的施工,包括原通流部分及相关部分的拆除/恢复,新设备的安装等。通流部分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6)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3台300MW及以上汽轮机组安装并且成功运行的业绩;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7年5月9日起至2007年5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 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号 (邮编 100088)
开户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德外分理处
账 号:****************005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 500 元人民币和 100 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 2007年5月11日 上午10:00 (北京时间)之前交到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9号汇置通大厦302室。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2007年5月11日 上午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燕红 张巍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号
电 话:********—6033
传 真:********
邮 编: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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