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信息通告 | 有效期: | 2014-11-03 至 2014-11-12 |
撰写单位: | 振兴区财政局 | 撰写人: | 振兴区采购办 |
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信息通告
项目编号:DDZXQZFCGZX
******** 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文件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项目概况: 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设备供应商报价选择 (详见询价文件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 供应商必须是具备 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设备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的经销商(必须在丹东市政府采购网60.21.141.206上进行报备入库),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询价会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 2014 年11月3日起至2014年11月5日 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不予领取。
2 .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领取采购文件前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年检有效的);
2. 法人身份证;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被授权人身份证;
5. 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6. 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如经销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以上材料须要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递交询价单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 上午9点30分 前 ,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拒收。
递交询价单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锦山大街一号)。
十一、询价开始时间 : 2014 年11月6日上午9点30分 整。
地 点: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和丹东市振兴区财政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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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兴区档案局
联系电话:张玉娜
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单珊
振兴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