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特色农业县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2014年度特色农业县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2014年度特色农业县土地整治项目锦石乡锦石村、文佳村土地整治项目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4】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潭政发改招【2014】10号),欢迎按本公告第3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湘潭县2014年度特色农业县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规模:约186.1公顷

2.3工程总投资:约497.97万元

2.4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标准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报名,且报名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万元)

备注

湘潭县2014年度特色农业县土地整治项目锦石乡锦石村、文佳村土地整治项目

第一标段

锦石村

235.86

公开招标

第二标段

文佳村

165.8

公开招标

备注: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项目经理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按照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报名复核合格后可直接获得投标资格和“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

3.6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7根据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具备处理和协调矛盾的能力,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施工进度缓慢,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定不能按期完工,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施工方中途结算退场,并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完成未完工工程的施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申请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①单位介绍信(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方可有效)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方可有效)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经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材料员证、资料员证和身份证复印件⑧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单(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报名;凡提交的资料不齐,有涂改现象将被拒绝。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报名后不得更改。

4.2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二套,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3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4.4报名地点: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469号五洲通宾馆8319房间

4.5本项目报名费400元整(报名后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

5.1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469号五洲通宾馆8319房间购领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电子文档,并交纳资料费400元整。

5.2购领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电子文档时必须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如不按要求办理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管理。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21日下午17:00时止,在上述时间内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银行到账为准。

6.5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特色农业县土整项目”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开户名称:湘潭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县支行

帐号:88260311000002165

7、投标开标要求:

7.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7.2开标地点: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469号五洲通宾馆四楼会议室

7.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4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10、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附件1:法人承诺函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