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运行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直燃机泵组及空调末端设备)托管服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全运会运行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直燃机泵组及空调末端设备)托管服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受沈阳鑫鸿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为全运会运行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直燃机泵组及空调末端设备)托管服务(二次公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全运会运行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直燃机泵组及空调末端设备)托管服务(二次公告)

2.项目基本情况:全运会运行中心项目位于沈阳东陵区全运北路109号,建筑面积35.35万㎡,其中:地上:23.33万㎡,地下:12.02万㎡。

3.招标单位:沈阳鑫鸿建实业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沈阳东陵区全运北路109号

5.资金来源:自筹

6.服务周期:一年

6.招标范围: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托管服务,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7.质量要求:

(1)在租户未饱和的条件下,实行低温运行,保证设备不因冬季气温低发生冻胀;

(2)每年运行空调供暖、制冷所发生的水、电、燃气费不得超过2600万元;

(3)在物业出租后,保证供暖和制冷达到高于法定标准要求;

(4)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措施保证高效节能。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节能服务的经验,具有相应服务设备的调试及维护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并在当地具有常驻服务机构;

3.投标人为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需提供国家发改委备案批次及序号);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上午8:30时~下午16:30时)。

2.报名要求:投标人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等相关证明文件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 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上午8:30时~下午16:30时),沈阳招标中心5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沈阳招标中心511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鑫鸿建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 编:110002

联系人:路阿隆、赵传广

电 话:024-****************

传 真:024-********

沈阳招标中心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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