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建设项目监理一、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翠发改发【2021】709号、翠发改发【2022】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供排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1】709号、翠发改发【2022】3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片区、老城区。
2.2建设规模:对翠屏区中心城区(老城区、上江北片区)共计19个区域(或子项目)进行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地下管廊193.45公里(纳入管廊的管网包含雨水管网62.4公里,污水管网131.05公里),新建提升泵站3座及地下管廊消防、电气、通风、监控等附属设施(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后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3项目总投资:*****.02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720日历天(设计、施工总工期)(每月均按30个日历天计算)。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完工并完成结算审计之日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保修阶段服务期:自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老城区片区,共计10个区域(或子项目),投资金额为*****.73万元,其中建安费*****.1万元。
二标段为上江北片区,共计9个区域(或子项目)投资金额为*****.29万元,其中建安费*****.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投资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一标段)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投资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二标段)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9 09:00:00至2022-06-16 09:0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30 10: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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